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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懷孕 丈夫向法院起訴離婚

 夫妻倆是姐弟戀, 相差7歲。 兩人2005年相識並同居, 女人一直想結婚, 男人提出來, 懷孕就結婚。 懷孕不順利, 最後兩人商定去做試管嬰兒。 醫院要求必須有結婚證。

去年10月, 兩人結婚。 結婚後, 第一次試管嬰兒失敗, 第二次, 女人出現了懷孕徵兆。 正在這個時候, 女人接到男人通知, 要不離婚吧, 我在外頭有人了。 女人趕緊告訴他, 我懷上了。 男人說, 她也有了。

男人終歸沒有回家來, 女人的懷孕指標數也一直不大好, 終於沒能保住這個孩子。

7月11日, 男人向法院起訴離婚。

開庭那天, 女人從頭哭到尾。 她出示了累計長達80多分鐘的電話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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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裡女人步步緊逼, “你是不是外頭有人了”“你是不是因為她懷孕了所以要跟我離”“她為什麼不能打掉那個孩子, 是她不願意還是你不願意”“我在醫院動手術的時候你是不是在外開房”……

男人的每一個回答都是一柄利劍。 因為女方堅決不肯離, 法院駁回了男人的起訴。

法官說, 一般是給他們6個月冷靜期吧, 如果到時候男方還是執意要離, 那就沒辦法了。 算算時間, 小三是4月份懷孕的, 再過6個月, 一切順利的話, 孩子已經出生了, 估計, 女方還是沒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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