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是姐弟戀, 相差7歲。 兩人2005年相識並同居, 女人一直想結婚, 男人提出來, 懷孕就結婚。 懷孕不順利, 最後兩人商定去做試管嬰兒。 醫院要求必須有結婚證。
去年10月, 兩人結婚。 結婚後, 第一次試管嬰兒失敗, 第二次, 女人出現了懷孕徵兆。 正在這個時候, 女人接到男人通知, 要不離婚吧, 我在外頭有人了。 女人趕緊告訴他, 我懷上了。 男人說, 她也有了。
男人終歸沒有回家來, 女人的懷孕指標數也一直不大好, 終於沒能保住這個孩子。
7月11日, 男人向法院起訴離婚。
開庭那天, 女人從頭哭到尾。 她出示了累計長達80多分鐘的電話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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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每一個回答都是一柄利劍。 因為女方堅決不肯離, 法院駁回了男人的起訴。
法官說, 一般是給他們6個月冷靜期吧, 如果到時候男方還是執意要離, 那就沒辦法了。 算算時間, 小三是4月份懷孕的, 再過6個月, 一切順利的話, 孩子已經出生了, 估計, 女方還是沒有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