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裂及其分類
脊柱裂為脊椎軸線上的先天畸形, 胚胎發育過程中, 椎管閉合不全而引起。 脊柱裂最常見的形式為棘突及椎板缺如, 椎管向背側開放, 以骶尾部多見, 頸段次之, 其他部位較少。 病變可涉及一個或多個椎骨, 有的同時發生脊柱彎曲和足部畸形。 脊柱裂常與脊髓和脊神經發育異常或其他畸形伴發, 少數伴發顱裂。
發病機理
關於發病機理有兩種說法。
一種說法認為,
整個畸形是由於胚胎期原發性水動力學紊亂所致;其二認為病因是胚胎發育時期神經管閉合的失敗。
後一種假說已得到廣泛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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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裂的分類
隱性脊柱裂
是脊柱先天畸形中常見的一種。 嚴格來講系指無神經系受累, 如果有脊髓或神經根的畸形, 則構成有脊柱裂的脊髓發育不良。 但目前一般不管脊髓和神經根受累與否, 只要無膨出均沿用此名稱。 病變常位於下腰段。 與脊柱裂相應部位的皮膚及軟組織常有色素沉著, 毛細血管瘤和毛髮生長和皮下脂肪墊等情況, 在硬膜外可有纖維帶使神經根扭曲, 也可有脂肪組織增生或脂肪瘤。 在硬膜內亦可形成蛛網膜粘連、囊腫、神經根粘連、脊髓畸形甚至脊髓裂。
囊性脊柱裂
在病理上還可分為兩種類型:脊膜膨出和脊髓脊膜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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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膜膨出
指脊膜從缺損處膨出。 囊內不含任何神經組織, 表現為波動性腫物。 膨出部位可被全層皮膚覆蓋, 也可覆蓋以薄而透光的膜。 前者皮下常含脂肪墊。 囊內充滿腦脊液。 囊壁有瘢痕樣變化, 系由多餘的硬脊膜和蛛網膜構成。
脊髓脊膜膨出
系比較嚴重的一種類型。 是累及脊髓、脊神經、脊膜和椎體的畸形。 囊內常含有脊髓和神經根。 其受累程度變異很大, 有的僅系神經根, 有的脊髓, 神經根一併膨出且與囊壁粘連。
脊柱裂的症狀
隱性脊柱裂
無脊髓或神經根受累者可長期無症狀, 出現症狀也多於10~15歲之後出現。 症狀程度則據脊髓和神經根發育異常和受壓迫、受牽扯的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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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裂的診斷和治療
隱性脊柱裂
脊柱 X射線平片可明確診斷。 無症狀者常在體檢或因其他疾患而拍脊柱 X射線片時發現。 神經系症狀嚴重者, 則需行脊髓造影、CT或磁共振檢查以瞭解椎管內的情況, 以便於及時處理。
脊柱裂無症狀者毋需治療。 神經系症狀輕微且已穩定者可對症治療。 神經系症狀及體征隨年齡增長而加重或脊髓造影等檢查有陽性發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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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性脊柱裂
在臨床上囊性病變顯而易見, 診斷並不困難。 病變一般發生於脊柱背面的中線部位。 以腰骶部最多見, 頸、胸少見, 偶有多發者。 嚴格地講, 脊膜膨出不應存在神經系症征。 然而, 對患兒進行仔細的神經系檢查後, 大約有40%患兒神經系統異常。 薄壁的脊膜膨出較多伴有神經系統異常並常伴腦積水, 而覆以正常皮膚者則較少有神經系統異常, 即使有亦不嚴重。 高頸部病損常合併腦積水。 脊髓脊膜膨出常見截癱和括約肌功能障礙。 可有麻痹性先天性髖關節脫位。 常合併嚴重的感覺缺失和營養不良性潰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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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囊性脊柱裂的治療尤其是對脊髓脊膜膨出的治療尚不能令人滿意。 一般對此畸形的綜合治療尚未引起人們的重視。 治療僅限於囊的修補手術。 這種處理方式對一小部分不太嚴重的嬰兒, 尤其是無神經系統症狀者可收到良好的效果, 但對大多數伴有一定神經系統症征者, 大量的工作是針對其併發症的處理。 如對腦積水、膀胱功能障礙、髖關節脫位、畸形足等等的治療。 術後心理,智力、功能的訓練亦至關重要。故對本病的治療應從目前的僅行單純修補的觀念轉移到綜合多學科治療的方針上來。以往認為應於出生後6個月手術,現認為手術越早越好,甚至可在出生後數小時內手術。對囊壁菲薄者更應儘快手術。
術後心理,智力、功能的訓練亦至關重要。故對本病的治療應從目前的僅行單純修補的觀念轉移到綜合多學科治療的方針上來。以往認為應於出生後6個月手術,現認為手術越早越好,甚至可在出生後數小時內手術。對囊壁菲薄者更應儘快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