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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哮喘的“是”與“非”

哮喘不止一種臨床表現?是!

其實, 流清涕、打噴嚏、慢性咳嗽、呼氣延長都可以是哮喘的特異性表現。 因為上述症狀常與普通感冒症狀相似, 臨床上較易混淆。 尤其是呼吸道感染誘發的哮喘急性發作, 醫師通過聽診聞及肺部哮鳴音、問診發現反復喘息發作病史和家族遺傳史、臨床上應用擴張支氣管治療有效以及特殊的輔助檢查, 滿足診斷評分標準, 方能確診。

哮喘能夠完全 “根治”?非!

尚無完全根治的“金標準”。 臨床上, 哮喘的治療原則為去除病因、控制發作和預防復發。 根據病情輕重、病程階段因人而異地選擇適當的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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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治療是目前公認的治療哮喘等變態反應疾病的根本措施, 世界衛生組織也推薦治療過敏性疾病應採取綜合治療的方案——“對症治療+脫敏治療”。

過敏原就是“發的東西”?非!

過敏原是過敏發生的必要條件。 引起過敏反應的抗原物質常見的有2000-3000種, 醫學文獻記載接近2萬種。 它們通過吸入、食入、注射或接觸等方式使機體產生過敏現象。 目前發現的過敏原幾乎涵蓋了生活中的所有東西, 各種各樣的致敏原讓人無處逃避、防不勝防。 牛奶、魚蝦、雞蛋、塵蟎、花粉、寵物皮毛等是呼吸道過敏性疾病常見的過敏原, 其中塵蟎是最重要的致敏原之一。 過敏性哮喘患者尤其兒童約71.3%-78.8%對塵蟎變應原過敏。

脫敏治療是否要從小抓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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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兒童患者正處於生長發育期, 其免疫系統發育尚未完全, 可塑性很強, 是接受變應原特異性免疫治療的最佳時期, 治療效果較成人好。

在整個治療中, 存在以下幾項影響療效的環節需要特別指出:

1. 特異性脫敏以查到致敏原為先決條件, 通過變應原皮試檢測, 明確病因, 採取特異性脫敏治療, 才能達到脫敏的目的, 特異性皮膚試驗前應停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及抗組織胺藥3天且患者不在過敏發作期。

2. 脫敏治療療程長, 起效慢, 有研究顯示, 治療1年後, 即使患者臨床症狀和體征消失, 但Th亞群平衡失調仍存在, Th2低於治療前, 但仍高於正常人水準, 一般堅持3-5年, 這樣可以使體內反應素IgE及Th2類細胞因數保持在持續低水準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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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達到病因治療和病因預防的雙重作用。 堅持3年以上, 復發率低。 因此患者不能因為自覺症狀好轉, 就擅自停止治療。

3. 脫敏治療應在有經驗的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 避免發生嚴重的不良反應, 並嚴格把握適應症和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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