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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肺炎使用抗生素原則

抗生素是微生物的代謝產物, 是由真菌、細菌或其他生物在繁殖過程中所產生的一類具有殺滅或抑制微生物生長的物質, 也可用人工合成的方法製造, 用很小的劑量就能抑制或殺滅病原微生物。 所以, 抗生素適用於各種細菌性、支原體、衣原體肺炎及有繼發細菌感染的病毒性肺炎。 雖然抗生素在細菌感染性疾病治療上具有重要的作用, 且應用廣泛, 但使用不當時, 藥物可產生不良反應, 影響患兒的健康, 因此, 必須掌握其使用原則。

(1)、根據病原菌選用敏感藥物。 在用藥之前, 送支氣管分泌物、血液或胸水等細菌培養(包括厭氧菌培養)及藥物敏感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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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根據臨床擬診, 採用相應敏感的抗生素, 待培養及藥敏試驗有結果後, 再考慮是否改藥。

(2)、早期治療甚為重要。 動物感染金葡菌後, 若晚治54小時, 即有小膿腫形成。

(3)、聯合用藥。 如金葡菌、革蘭氏陰性桿菌肺炎等宜同時用兩種敏感的抗生素。

(4)、瞭解兒科呼吸道抗生素的藥物動力學。 不同抗生素滲入下呼吸道的濃度不同, 例如:氨苄青黴素只有當呼吸道有炎症時才能增加其滲透力;乙醯螺旋黴素、交沙黴素在呼吸道的濃度相當高;紅黴素只有靜脈途徑給藥, 才能達到對敏感菌所需的最小抑菌濃度(MIC);氨基甙類抗生素在呼吸道中的濃度幾乎達不到MIC。

(5)、足量、足療程。 重症宜由靜脈途徑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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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應用某種抗生素, 至少觀察3天, 無效後才可考慮更換其他抗菌藥物。

(7)、用藥時間:應持續至體溫正常後5~7日, 臨床症狀基本消失後3天。 葡萄球菌肺炎較頑固, 易復發, 故療程宜長, 一般于體溫正常後繼續用藥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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