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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胎跡如何處理?

小兒呱呱落地給家庭帶來了無限歡樂, 然而小兒胎跡又會給家人的心裡蒙上一層陰影。 有些家長四處求醫, 花費大量經費, 專家卻告之不必過早治療;有些家長認為小孩胎跡會自然消失, 沒有引起重視, 結果延誤了治療;還有些胎跡會隨著小兒長大而自然消失, 如過早採取不恰當的治療措施, 反而會留下不必要的治療瘢痕, 造成小兒終身遺恨。

如何判斷新生兒胎跡的類型?

家長在新生兒出生後, 除注意發現有無身體畸形外, 應注意檢查小兒體表有無異常, 有些生長較為隱蔽的部位(會陰、腋窩、背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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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往往不易及時發現。 家屬應從胎跡顏色及是否向外突出、有無毛髮等情況來判斷。

如果小兒的胎跡是紅色、淡紫色或皮下深藍色, 則小兒患有血管瘤。 這是常見的嬰幼兒先天性良性腫瘤, 常見於頭面部、頸部, 其次為四肢、軀幹。 有些胎跡平平稍突出於皮膚表面, 有些呈現大小不等的結節。 有些血管瘤可導致顏面、四肢等部位變形;有些能導致內臟功能失常, 如發生癲癇、肝功能異常。

血管瘤可分成三種類型:面積大小不等, 顆粒狀, 圓形或橢圓形, 紅色或暗紅色如同葡萄酒顏色的稍突出的被稱作葡萄酒色斑。 較小而突出的結節狀腫物, 鮮紅或暗紅, 形同草莓, 稱草莓狀毛細血管瘤。 上述情況均為毛細血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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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內呈暗紫色的突出腫物, 頭頸、頜面、四肢等局部突出變形, 壓縮時如同擠壓海綿的腫物, 被稱為海綿狀血管瘤。 如果局部膨隆, 顏色潮紅, 皮下可見搏動的血管及擴張聚集而形成迴旋的團塊為蔓狀血管瘤。

血管瘤有自發消退的特點, 國外有報導稱60%~70%的血管瘤可望在8歲內消退, 因此不應在兒童期急於治療, 應密切觀察胎跡的變化。 如果血管瘤僅是隨著身體長大而適當增大或停止增長, 應注意觀察, 5歲內不增大的, 都應觀察而不必急於處理。 對於發展快的, 危及眼睛、眼瞼、口唇、舌、鼻咽、會陰部, 妨礙功能或影響正常發育的血管瘤, 應儘早治療。

目前血管瘤的治療方法有手術和非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為切除縫合、植皮、皮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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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手術治療包括:文身法、冷凍法、硬化劑注射法、放射療法、激素療法、壓迫療法。

顏色為黑、瓦青、淡藍、灰黑及漆黑色痣, 為色素痣。 痣的大小不一, 面積大者為巨大色素痣。 色素痣伴有毛髮, 稱為毛痣。 色素痣較影響外觀, 常惹人注目, 有些會變成惡性腫瘤。 色素痣惡變之前有以下徵兆:面積增大, 顏色加深;脫毛、脫痂, 表面破潰、出血, 形成潰瘍;周圍出現針尖般大小的衛星病灶;局部出現炎症, 刺癢或疼痛。

顏面、軀幹等裸☆禁☆露部位有色素痣, 且面積較大, 有毛, 局部增厚突出, 應儘早治療, 以防止惡變。 兒童期的色素痣最好待小兒成人後治療更安全。

總之, 對於小兒胎跡, 應注意觀察, 適時採取必要的措施, 既要達到最佳美容效果, 又要避免胎跡發展而危及小兒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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