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鹼性藥物 由於遠端腎小管排H+減少在體內瀦留, 引起代謝性酸中毒, 而近端腎小管酸中毒時, HCO3-重吸收功能障礙, 患兒碳酸氫鹽的腎閾降低至 17~20mmol/L以下(正常為25~26mmol/L, 小嬰兒為22mmol/L), 即使血漿HCO3-正常時, 由於腎閾降低, 濾液中的HCO3- 大量從尿中排出, 引起酸中毒。 鹼性藥物的應用在於糾正酸中毒, 早期使用能使臨床症狀得以改善或完全消失。 常用製劑有2種:①碳酸氫鈉和枸櫞酸鹽混合液。 碳酸氫鈉可直接發揮作用, 急性或慢性酸中毒時均可採用。 Ⅰ型患兒碳酸氫鹽丟失甚少, 只需中和體內酸性產物, 一般給予1~5mmol/(kg·d);Ⅱ型腎小管酸中毒用鹼性藥物治療除要中和體內瀦留的酸性產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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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鉀鹽補充 腎小管酸中毒除高氯性酸中毒外, 由於遠端腎小管腎單位H+排泌障礙, H+-Na+交換減少, 競爭性的K+-Na+交換增加, 致使排鉀過多, 造成低鉀血症;近端腎小管由於NaHCO3的大量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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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鈣製劑應用 慢性酸中毒可導致尿鈣排出增加, 妨礙25(OH)D轉變為1.25(OH)2D, 此外, 有些病人胃酸缺乏, 影響腸道對鈣的吸收, 使血鈣偏低。 低血鈣可引起繼發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 增加磷廓清, 血中磷酸鹽與鈣離子降低則使骨質不能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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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維生素D治療 慢性酸中毒可影響維生素D及鈣代謝, 特別在無端腎小管酸中毒並有明顯佝僂病時需補充維生素D。 它可促進胃腸粘膜和腎小管對鈣的吸收, 提高血鈣濃度, 有利於骨的礦化。 可選用以下維生素D製劑;①普通維生素D2或D3, 劑量可自5000~10000U開始, 漸加量, 個別可高達10萬 U/d。 ②25(OH)D, 50μg/d, 或雙氫速變固醇0.1~0.2mg/d。 ③1.25(OH)2D, 劑量為0.5~1.0μg/d, 可收到良好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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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尿劑對Ⅰ, Ⅲ型病例可減少腎臟鈣鹽沉積;對重症Ⅱ型病例需大量使用碳酸氫鹽時, 不僅可以提高碳酸氫鹽的腎閾, 減少尿中丟失, 還可以減少鹼性藥物的用量;對Ⅳ型腎小管酸中毒同時使用利尿劑有助於糾正酸中毒和降低血鉀濃度。
6.Ⅳ型腎小管酸中毒的治療 除按原則糾正酸中毒外, 由於其病理改變缺乏醛固酮或遠端腎小管及集合管對醛固酮反應低下, 腎小管對NaHCO3的重吸收減少, NaHCO3排出增多, 尿排酸、排鉀、排銨減少, 致使H+及K+在體內瀦留, 引起代謝性酸中毒和高鉀血症。 故Ⅳ型患兒禁忌補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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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腎小管酸中毒並有腎濃縮功能受損, 必須供給充分的水分, 每日大約2~5l/m2。
【預後】
本症多數病例需要長期治療, 甚至需終生治療。 應定期門診隨訪測定血的pH值。 碳酸氫鹽濃度和尿鈣排出量, 謹慎調整藥物劑量。 其預後取決於早期診斷, 早期合理治療和長期堅持規律性治療。 若能早期合理治療, 可預防嚴重腎鈣化和腎功能不全, 預後較好。 若中斷治療, 代謝性酸中毒所致臨床症狀可復發, 則導致腎功能不全或衰竭, 預後不良。
預後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