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童期,
女孩喜歡和女孩一起玩,
男孩則較多地找他們的男小夥伴們。
在這一時期,
男孩和女孩的主要活動方式是遊戲。
遊戲,
對兒童的身心發育而言至關重要,
特別是幼兒期和學齡前期兒童,
遊戲更是他們進行社會實踐的主導形式。
蘇聯大文豪高爾基曾經說過:“遊戲是兒童認識世界的途徑。
”兒童希望參加到成長的社會生活中來,
但是他們的經驗和能力又很差,
因此,
遊戲便是適合於他們年齡特徵的最好活動形式。
遊戲,
大致上可以分為兩大類:活動性☆禁☆遊☆禁☆戲和創造性☆禁☆遊☆禁☆戲。
通過活動性☆禁☆遊☆禁☆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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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跳繩和投擲之類,
兒童的運動器官得到更好的鍛煉,
跑、跳、投、踢等基本運動動作可以執行得更正確、更靈活。
通過創造性☆禁☆遊☆禁☆戲,
則可以使兒童的各種心理過程得到更好的發展。
以女孩常常玩的“假燒飯”為例,
她們利用玩具鍋、爐、勺、盆之類做遊戲,
或者是以瓶子蓋,
茶碟、木塊之類想像成炊事工具,
把紙屑想像成米,
把碎石子假想為各種菜肴,
然後,
“學習”她們的母親或姐姐、淘米做飯,
洗菜燒菜,
加油加鹽,
烹飪菜肴,
再分裝在容器裡,
請小夥伴們“品嘗”。
請不要小看這孩子氣的“假燒飯”。
首先,
她們通過遊戲反映了她們認識的現實生活,
儘管不可能通過遊戲學會做飯,
但是她們瞭解了“做飯”這一活動的社會意義。
其次,
她們在遊戲中鍛煉並發展了自己的想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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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
無論對於兒童還是成人,
都是一項重要的心理功能。
更重要的是,
遊戲是一種社會性☆禁☆學習的活動。
有人不主張把遊戲稱為學習,
他們認為學習是一種社會義務,
而遊戲並非義務。
事實上,
遊戲的主題和內容是由社會生活方式所決定的,
兒童通過遊戲學習社會。
例如在扮演乘公共汽車的遊戲中,
扮演售票員的兒童會說;“上車的乘客請買票,
有月票的請出示。
”扮演乘客的,
或者是出示“月票”,
或者是掏錢買票。
這是學習社會規範化行為方式的活動。
兒童在遊戲中,
還學習、理解和體驗人們間的相互關係,
售票員和乘客的關係,
醫生和病人的關係等等;還在集體遊戲中,
學習建立小朋友間的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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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
又有一定的規則,
分配一定的角色,
兒童在遊戲中還能學到應該如何遵守集體活動的規定。
女孩的遊戲,
除了她們喜歡以女孩為夥伴以外,
在方式和內容上和男孩也有些區別。
相對而言,
女孩喜歡進行不需要劇烈體力活動的遊戲,
例如“假燒飯”、“醫生給病人看病”、“老師上課”等。
而男孩則更加喜歡劇烈的戶外遊戲,
例如“捉迷藏”,
“兩軍大戰”之類。
女孩們一般較能遵守集體遊戲規則,
因而遊戲得以順利進行,
象“乘公共汽車”這樣的遊戲,
常常可以持續1、2個小時,
大家輪流扮演“售票員”和“乘客”,
玩得津津有味。
而男孩在遊戲中常表現出較多的獨立性,
違反遊戲規則,
對角色分配、遊戲工具及其使用、遊戲程式等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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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致遊戲中斷。
還有,
女孩在遊戲中,
較多地扮演“女性角色”。
在3歲以前,
個人遊戲占70%時,
她們總是喜歡扮演“媽媽”、“托兒所阿姨”之類的角色,
用奶瓶喂布娃娃吃飯,
替布娃娃穿衣服,
哄布娃娃睡覺,
或是拎著籃子摹仿母親“上街買菜”。
在學前期的集體遊戲中,
她們也是習慣於扮演“小媽媽”、“小姐姐”、“小女老師”、“小女售貨員”等。
如果是和男孩一起玩的集體遊戲中,
常常是“男扮男”、“女扮女”。
兒童心理學家,
曾經對遊戲在學齡前兒童心理發育中的作用進行過廣泛而深入的研究。
他們發現,
在遊戲過程中,
兒童的許多心理功能能獲得較好的發展。
因此,
遊戲是智力開發的方式、是心理功能發展和對女性角色認識的重要過程。
所以,
我們要充分重視遊戲對兒童身心發展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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