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動作技能的練習離不開生活實踐, 應該讓孩子從生活中去學習動作技能, 所以要注意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 培養孩子自己吃飯的能力, 自己穿脫衣服的能力, 以及讓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做大人的應當看到培養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對孩子智力發展的重要意義。 因為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對孩子手部及手指的動作技能發展很有好處, 不論是吃飯還是穿衣脫鞋, 都是對於手指能及手衍靈話性的極好訓練。 處在1-3歲階段的孩子最具有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對新的事物特別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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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對某些事物產生濃厚興趣的時候, 使是他們學習動機和積極性較高的時候, 如果因為怕他們做的不好或做的慢而不給他們嘗試和學習的機會。 一切皆由大人代辦, 那麼孩子學習的積極性就會慢慢消失, 時間久了, 還容易使孩子養成依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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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3歲之前的孩子, 技能學習的關鍵在於學習過程。 主要是要啟發孩子學習的意願, 讓孩子在學習的過程中體會操作的感覺, 滿足他們希望嘗試的意願, 以及由此而獲得的基本能力。 包括對人、時事、對物的興搜和態度, 以及在學習過程中肯定自己的成就和價值等。 而不是要刻意地教導或訓練孩子掌握某項具體的技能。 這是因為就這一階段孩子的行為持點和發展水準而言, 他們中的大多數還不能夠具有熟練地掌握某種技能的能力, 培養生活自理能力的目的是讓他們在學習的過程中體會操作的感覺以及通過學習過程培養他們的興趣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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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日常的生活環境, 給孩子安排學習動作技能的機會, 並給以適當的輔導。 例如吃飯、喝水時給孩子提供自己操作的時間;讓孩子練習自己穿脫衣服等, 也可以給孩子提供一些參與家務勞動的機會。 例如, 擇菜時讓孩子跟著一起擇, 包餃子時也讓孩子學著包, 收拾衣服時把一些小衣服讓孩子來盛等。 但是這只是讓孩子來參與, 給孩子提供練習的機會, 並不能要求孩子做好這些事。 如果不能理解這一點, 刻意的要求孩子或訓練孩子掌握某些技能, 很可能因為大人的要求超出了孩子的能力而使孩子感到十分的困難和苦惱, 弄的不好會嚴重的挫傷孩子學習新東西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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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1--3歲的孩子, 培養他們的運動動作技能非常需要大人的指導和參與。 這是因為, 第一, 孩子對自己動作的控制能力還較弱, 往往需要他人的説明。 第二, 孩子對事物的注意力和興趣的持久性都不夠長久, 需要大人的參與來説明他們延長注愈的時間和培養做事或遊戲的興趣。 對於1-3歲的孩子來說, 最喜歡的是和爸爸媽媽一齊做事, 如果大人滿足孩子的願望。 當孩子在做事或運動時能夠陪伴或參與其中, 將會極大的提高孩子的興趣和參與的積極性, 使孩子處於極度的興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