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時期藥物中毒較常見, 其發生率僅次於家庭意外傷害, 通常多見於2至4歲的幼兒, 以男孩多見。 因為此年齡段的小孩對外界充滿好奇心, 又缺乏必要的判斷力, 如果藥物或毒物保管不嚴, 就會造成小兒誤服而致中毒。 同時, 由於小兒患病機會遠遠超過成人, 用藥的機會也超過成人, 而他們的機體的介毒功能遠不如成人健全, 對藥物的耐受力也遠不及成人, 尤其是嬰幼兒, 因而用藥更易發生毒副作用。
藥物中毒多見於鎮定安眠藥、止痛藥、鎮咳藥、抗生素、皮膚外用藥、胃腸道用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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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一個成人注射鏈黴素等藥物發生毒副作用, 可能先出現耳鳴、眩暈等症狀, 停藥後可避免耳聾發生, 而嬰幼兒不會敘述, 常常難以及時發現, 有時發生耳聾也不易察覺, 甚至過了一段時間才被發現, 以至喪失了治療的良機。 因此, 家長應避免、防止兒童接觸有毒、有害的物品。
一方面在小兒用藥過程中仔細觀察, 早期發現毒副作用;另一方面應對中毒症狀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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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應搜集現場物品, 包括嘔吐物、剩餘食物、器具、大小便等, 以便於就診時供醫護人員參考。 對於懷疑藥物急性中毒的患兒, 病情輕者, 先做觀察並給於一般處理。 可以將患兒移離毒物污染場地, 往往勝過以後數小時甚至數日的治療。 毒物污染的衣物要立即脫掉, 並用大量清水反復洗試接觸毒物的皮膚15分鐘以上。
忌用熱水, 以微溫為宜。 眼內染毒可用生理鹽水或清水徹底清洗, 特別是強酸或強鹼類濺入眼內, 更需反復沖洗, 時間不少於半小時。 對於口服攝入的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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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毒物在吞服6小時內均應催吐, 可以喝大量的微溫鹽水(半量鹽加入250毫升水)或牛奶3-4杯後, 用棉棒、筷子或手指等刺激咽部催吐。
誤服強酸者可先服用蛋清水1000-1500毫升, 以稀釋酸的濃度, 繼之可口服蛋清、牛奶、豆漿200毫升或花生油150毫升, 忌服碳酸氫鈉。 誤服強鹼者可先服用醋以中和之, 然後服用生蛋清、牛奶或植物油。 經採取上述措施後, 患兒病情仍無好轉甚至惡化, 則需立即送往醫院搶救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