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學生掌握扎實的語文基礎知識, 培養學生能力
小學語文教學中學生的學習能力由以下幾個方面因素組成(基本學習技能):
(1)使工具書的能力, 對小學生來說就是學會查字典, 能迅速準確地從字典中查出生字並能聯繫上下文理解詞意。
(2)理解題目的能力, 在初讀課文時能自覺地在題目和內容之間建立實質性聯繫, 初步瞭解課文內容。
(3)分段、概括段意、編寫段落提綱, 立小標題的能力。
(4)捕捉中心句或概括課文中心句的能力。
(5)根據中心內容, 理解作者思路, 提綱挈領的能力。
(6)讀懂並找出課文的重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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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從運用句子的角度, 對照自己的習作和實踐, 從課文中找出寫作方法為自己效仿的能力。
(8)提出疑難詞語或問題, 有發現問題並試著解決問題的能力。
(9)做讀書筆記的能力。
只有當學生自覺地運用學習方法進行學習時, 學習能力才能形成, 學法指導和學習能力訓練才能統一起米, 上述的能力不是一氣呵成或一朝一夕在一篇課文、一個年級所能達到的, 而是在整個小學階段逐項落實, 循序漸進來培養的, 因此學法指導是一個長期的、循序漸進的過程。
培養學生優良的學習品質
優良的學習品質培養, 既是學法指導的任務, 也是學法指導取得真正成效的條件, 這就要求我們在學法指導的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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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學生的學習方法是由教師正確的教法指引出來的。 因此, 我們在語文教學中切莫忘記學法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