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3 個月後, 也許就有人指導母親添加斷乳食品。 不過, 不必過於著急, 沒有規定要所有的3 個月嬰兒都必須吃斷乳食品, 要根據嬰兒的特點來決定。 嬰兒吃斷乳食品要有如下條件:一是嬰兒本身想吃母乳或牛奶以外的其他食品;二是嬰兒能用勺吃東西;最後是嬰兒吃東西很慢, 上身必須能保持穩定(能坐在吃飯用的嬰兒專用椅上)。 嬰兒是否想吃乳品以外的其他食品, 不僅應當試一試, 而且應當訓練。 用勺喂吃東西的過程中, 嬰兒的臉頰和舌頭的運動使下頜跟著動起來, 這樣漸漸學會咀嚼。 將嬰兒放在大人的膝上餵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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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嬰兒很喜歡吃母乳和牛奶以外的食品, 而有的嬰兒到了5 個月之後才開始吃。 嬰兒並不會因早吃斷乳食品而變得結實, 也不會因吃得晚而導致"偏食"。
既有很快就能習慣用勺吃東西的嬰兒, 也有每吃1 勺就要灑一大半、怎麼也不習慣用勺的嬰兒。
斷奶不應是道德的訓練, 不該讓嬰兒吃他不喜歡吃的東西。 應將飲食作為人生的一種快樂, 漸漸地讓嬰兒習慣、接受, 這是對嬰兒進行的生存方式的教育。
如果體會不到這種快樂, 那麼這種教育就是一種愚蠢的教育。 對乳品以外食品的喜好, 不是外部強加給嬰兒的, 而是嬰兒自身內部慢慢形成的。
斷奶並不一定要按某種規定的方案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