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又要搬家了。
前幾天,
我在日記裡得意地寫道:小小的我,
從小就喜歡看“小人書”,
不喜歡小數點兒。
家鄉的小鎮,
高中時寫了一篇小散文,
在當時的一家小報上就發表了。
小小的我,
二十三歲娶了個比我小的小媳婦。
小小的個頭,
小鼻子小臉小心眼兒,
她的小名叫小芳。
小小的我,
二十五歲有了一個小寶貝,
長著一個小雞雞。
為了小家,
我吃了點小苦,
受了點小罪,
終於攢了倆小錢,
在小小的縣城買了一套小房子。
實在不容易,
但卻有了小小的滿足。
早晨,
一縷陽光冉冉升起。
車還沒到,
七十九歲的母親就囑咐我說:等會兒搬家的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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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情願地說:行, 您就放心吧, 忘不了您的寶貝!
在我42歲的記憶裡, 這已是第五次搬家。 頭一次, 隨著時光的流逝, 已沒有了記憶。 但這幾次搬來搬去, 總少不了母親的一件她當作寶貝的床頭櫃。
說起這個櫃是母親的“寶貝”, 其實它已滿身創傷, 破舊得已再也難登大雅之堂。 前兩次搬家, 我們就想把它扔掉, 但母親就是不願意。 說急了, 她便會生氣地說:想讓我和你們一起住就搬, 要不, 我就單過!
為此, 每一次都是我們妥協才作罷。
但這一次我是從鄉下到城市的“戰略轉移”。 於是, 我和妻子秘密磋商後決定:這件老古董說什麼也不能讓它進城。
可怎麼辦呢?
妻子昨晚說:我不想落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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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商量肯定沒門, 不搬的話娘准又生氣。 只能佯裝失手, 大不了挨幾句罵就算了。
妻子笑著說:那你就等著挨駡吧。
九點多, 單位的“130”拉著幾個同事來了。 於是, 我準備按既定方針辦。
爸, 先裝哪件?上高三在家歇星期的兒子問。
因為城裡的房內安裝了壁櫥, 幾乎所有的櫥啊櫃的都被淘汰。 該搬的大件只有冰箱, 洗衣機, 電腦和沙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