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羅老師你好, 我家男寶, 一歲三個月了。 一歲一個月後在外面玩時顯得很霸道, 不許別的小朋友碰他的東西, 他玩的公共設施也不許別人碰。 誰摸就打誰。 遇到這種情況我會把他抱起來, 等他停止掙扎冷靜下來後告訴他不能打人。 每次他都點頭答應, 可是沒有改變。 我應該如何引導他呢?
案例二:羅靜老師, 想諮詢一個問題。 孩子4歲, 一直都很無理、霸氣!家裡的好吃的, 他要第一個先吃, 別人碰過了他就大哭大鬧。 很喜歡吃“獨食”。 我平時會儘量引導他去分享,
Advertisiment
案例三:羅老師您好!我是一名幼兒教師, 看了您的靜觀育兒, 頗有收穫, 也想向您請教個問題。 有個孩子比較任性霸道, 在幼稚園區域遊戲中因為人數滿了, 沒玩到, 就立馬發脾氣, 推砸桌椅, 還搗亂別的幼兒。 我嘗試跟他講道理, 當時費勁地說明白了, 可是回頭又是各種霸道。 這背後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對於第一個案例, 有類似困惑的父母, 我想說的是:3歲以前不懂得分享正常, 呵護好孩子的物權觀, 那是孩子“自我”發展的必經階段。
一般而言, 孩子在16個月左右, 出現“物品所有權”的模糊意識。 對一切物品常理解為是“我”的,
Advertisiment
也是這個時候, 孩子們在逐漸建構著“自我”, 進入皮亞傑所謂 “自我中心”的階段。 此時, 他們只能從自己的觀點看事物, 以為事物就是他看到的樣子。 他們覺得自己是這個世界的中心, 他們應該得到所有的長按, 所有的玩具和所有的好吃的。
所以, 如果一味跟孩子講道理, 或者靠批評責怪去引導孩子分享, 效果並不明顯, 因為孩子的認知發展水準還很有限。
若你家3歲以內的寶貝也存在不愛分享、獨霸玩具甚至公共玩具等,
Advertisiment
1不要覺得沒面子或者尷尬, 而強迫孩子分享。 跟孩子明確, 如果別人想玩他的玩具, 須征得他的同意;同理, 他想玩其他小朋友的東西, 也須征得對方同意。
多告訴孩子:“這是你的, 你有處置權力, 你同意給他玩嗎?”若寶寶想拿其他寶寶玩具時, 及時告訴他:“你征得別人同意了嗎?”幫孩子最終建立正確的物權觀, 即懂得珍惜自己的物品, 同時又懂得尊重別人的物品。 這是孩子將來走向社會化, 必須要學會的一課。
2生活中用各種方式讓寶寶體會到“分享、合作, 是快樂的事”!家人要做好示範, 並引導:好吃的大家一起吃, 才更好吃, 快樂也更多。
平日增加孩子與其他小夥伴一起玩耍、合作遊戲的體驗。 當別的小朋友做出與自己的孩子分享玩具、食物等的行為時,
Advertisiment
在很多繪本故事中, 都會有分享、合作的故事情節。 爸爸媽媽可以適時利用故事人物的榜樣力量, 引導孩子學會分享。 這比空講許多大道理更容易讓孩子接受和理解。
如果孩子做到了分享, 及時鼓勵。 如果沒有做到, 耐心等, 繼續影響孩子, 但不要批評, 要尊重。
對於第二個案例, 我想說的是, 父母請小心, 別讓你的無私養出孩子的自私。
若孩子3歲之後, 仍然太“獨”, 絲毫不懂得分享, 多半需要從父母的教養方式中找找原因了。
Advertisiment
1總把孩子當“弱者”, 凡事孩子第一、孩子優先“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保護孩子, 是大人們的天職。 常坐公車的父母們肯定有體會。 大多數時候, 人們都會主動給帶孩子的父母或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們讓座。 讓完座後, 我們慣常看到的一幕景象就是:小孩坐在座位上, 大人站在旁邊, 嘴上替孩子謝謝讓座的人, 手裡提著孩子的書包及其他物品。 尤其是四、五歲的孩子坐著, 看著也有不小的個子了, 邊上站著疲憊的長輩, 那種對比不可謂不鮮明。
如此給孩子的暗示就是:別人照顧我是應該的, 座位就是屬於我的。 長此以往, 人們都對這種情況習以為常了。稍微深入想一下的話就會發現,這般對孩子的呵護,其實對孩子是種傷害。
2喜歡逗孩子玩,比如先誘導孩子去分享,然後再拒絕孩子的分享不少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會有分享的行為出現。不過,這種行為,往往會被大人們當做有趣的事情。常見的場景如下:
一群大人們像圍觀一場好戲一樣,含笑看著可愛的孩子,他手裡正拿著一塊餅乾,因為媽媽說,去,給奶奶吃一口。孩子拿著餅乾,遞給奶奶。奶奶樂了,但是告訴孩子說:真乖!奶奶不吃,你自己吃吧!接下來,孩子遞給爺爺、姥姥、姥爺、爸爸、媽媽。遞完一圈,大人們都“婉言拒絕”了孩子的分享。
就是在如此融洽的氛圍當中,以孩子獨享那塊餅乾結束。事情的結果教會孩子:其他人都不會和我分吃東西。我還會得到表揚。分享只是一種形式。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如此,一個缺少分享習慣的孩子,就這樣養出來了。其實,父母完全可以堅持去吃孩子的那一口。大人說到做到,孩子看到了,理解了,也就能學會了!
3怕孩子以後吃虧,過度保護孩子和他們的物品一位媽媽,孩子把自己的玩具跟其他小朋友分享著玩。後來乾脆把玩具送給了那個小朋友。媽媽不幹了,自己又跑去把玩具要了回來。還有一次,在公共場合,別的小朋友奪走了孩子手裡的一個玩具,孩子很快就自顧玩別的了。媽媽很擔心地問我:孩子以後會不會競爭意識不強呢?這樣下去,孩子是不是容易吃虧?
擔心孩子吃虧的想法,以及“護犢子”的做法,其實挺普遍的。有這類想法的父母,其實都對“競爭”一詞有誤解。“孔融讓梨”的故事不再,關鍵是,父母似乎更希望孩子能有搶先佔有最大那只梨的本領。
沒錯,當下社會大環境的確複雜。從價值觀的角度看,整個社會也處於一個比較混雜的狀態。到處都是激烈的競爭。梨子就只有那麼多的時候,人們就會認為,誰能夠搶到梨子,那就先自己吃吧。如果分給別人,那自己可能就沒有了。
這是一個思維陷阱。它的假定前提是:梨子的數量是有限的。我們永遠只能消耗,而無法創造。這個前提本身就站不住腳。競爭是什麼?競爭是獲得更大的優勢。但一個人努力,遠沒有一個團隊一起努力的力量大。所以,良性的、更有生產力的競爭,一定是合作的競爭。
所以,如果你想要良性的結果,就一定是更大程度上的合作。我們的父母就在於自己先把競爭看成了目的本身,事實上,它不過是個過程。為人父母,大可以再放寬心些。怕孩子吃虧的父母,反而會讓孩子吃更多的虧。
對於案例3,我想說的是,請避免教養方式中過度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適時進行引導,建立必要的規則和獎懲辦法
案例3中的孩子,明顯缺乏規則意識,而且估計在家中總能很容易地被滿足,所以無法做到等待,自我控制方面自然表現出了一些問題。
我們說,對於1歲半以前的小寶寶,父母無條件積極長按,甚至無條件滿足孩子的各種需求,對於孩子身心發展是有益的。但隨著孩子心智的發展和成長,父母就要注意有意識地適時給孩子做引導、立規矩了。情感上的無條件滿足和支持要繼續,但是物質上的滿足,就需要有一些規矩。
如果在對孩子的教養過程中過於寵溺,任何事情都順著孩子,以孩子為中心,那麼孩子就沒有機會體會到“分享”的樂趣、“合作”的快樂,只會習慣於“獨佔”的理所當然。久而久之,就可能真的變得霸道、任性。
比如,一個四歲的小孩,在鄰居家玩耍時,看到別的小朋友有一輛自己一直想買的遙控小汽車,便趁著大人們不注意藏起來帶回家,媽媽發現後還謊稱是撿來的,讓媽媽大為光火。
上面的案例中,孩子偷東西,正是“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模糊的表現,自認為喜歡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此類孩子父母必須要抓住機會對孩子進行物權觀教育。絕對不能簡單粗暴地批評或者打一頓了事。
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向孩子明確,有些東西是他的,而有些東西則不是,所以不可以隨便支配。如果別人不願意和他分享那些東西,他應該接受。如果自己特別想要別人的某件東西,要懂得商量,比如問:我可不可以……?
其次,讓孩子懂得“輪流”。比如說:這個玩具,你先玩,我後玩;妹妹玩電子琴的時候,你去畫畫,妹妹畫畫的時候,你去玩電子琴。
還要教會孩子“借用”。如果孩子未經別人允許拿走了別人的東西,父母必須要引導或者帶著孩子交還物品,同時可採取一定的措施,比如罰孩子暫時失去自己一件最愛的玩具。除此之外,教會孩子說“借我玩會好嗎?”同時,借了必須監督孩子還。
父母需要以身作則,給孩子定下規則,就必須去執行。比如孩子纏著要玩媽媽的手機。媽媽如果不想給孩子玩,就要明確告訴孩子:那是媽媽的東西,小孩子不可以玩。經過這種訓練,孩子的物權觀慢慢就會清晰起來。
人們都對這種情況習以為常了。稍微深入想一下的話就會發現,這般對孩子的呵護,其實對孩子是種傷害。
2喜歡逗孩子玩,比如先誘導孩子去分享,然後再拒絕孩子的分享不少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會有分享的行為出現。不過,這種行為,往往會被大人們當做有趣的事情。常見的場景如下:
一群大人們像圍觀一場好戲一樣,含笑看著可愛的孩子,他手裡正拿著一塊餅乾,因為媽媽說,去,給奶奶吃一口。孩子拿著餅乾,遞給奶奶。奶奶樂了,但是告訴孩子說:真乖!奶奶不吃,你自己吃吧!接下來,孩子遞給爺爺、姥姥、姥爺、爸爸、媽媽。遞完一圈,大人們都“婉言拒絕”了孩子的分享。
就是在如此融洽的氛圍當中,以孩子獨享那塊餅乾結束。事情的結果教會孩子:其他人都不會和我分吃東西。我還會得到表揚。分享只是一種形式。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如此,一個缺少分享習慣的孩子,就這樣養出來了。其實,父母完全可以堅持去吃孩子的那一口。大人說到做到,孩子看到了,理解了,也就能學會了!
3怕孩子以後吃虧,過度保護孩子和他們的物品一位媽媽,孩子把自己的玩具跟其他小朋友分享著玩。後來乾脆把玩具送給了那個小朋友。媽媽不幹了,自己又跑去把玩具要了回來。還有一次,在公共場合,別的小朋友奪走了孩子手裡的一個玩具,孩子很快就自顧玩別的了。媽媽很擔心地問我:孩子以後會不會競爭意識不強呢?這樣下去,孩子是不是容易吃虧?
擔心孩子吃虧的想法,以及“護犢子”的做法,其實挺普遍的。有這類想法的父母,其實都對“競爭”一詞有誤解。“孔融讓梨”的故事不再,關鍵是,父母似乎更希望孩子能有搶先佔有最大那只梨的本領。
沒錯,當下社會大環境的確複雜。從價值觀的角度看,整個社會也處於一個比較混雜的狀態。到處都是激烈的競爭。梨子就只有那麼多的時候,人們就會認為,誰能夠搶到梨子,那就先自己吃吧。如果分給別人,那自己可能就沒有了。
這是一個思維陷阱。它的假定前提是:梨子的數量是有限的。我們永遠只能消耗,而無法創造。這個前提本身就站不住腳。競爭是什麼?競爭是獲得更大的優勢。但一個人努力,遠沒有一個團隊一起努力的力量大。所以,良性的、更有生產力的競爭,一定是合作的競爭。
所以,如果你想要良性的結果,就一定是更大程度上的合作。我們的父母就在於自己先把競爭看成了目的本身,事實上,它不過是個過程。為人父母,大可以再放寬心些。怕孩子吃虧的父母,反而會讓孩子吃更多的虧。
對於案例3,我想說的是,請避免教養方式中過度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適時進行引導,建立必要的規則和獎懲辦法
案例3中的孩子,明顯缺乏規則意識,而且估計在家中總能很容易地被滿足,所以無法做到等待,自我控制方面自然表現出了一些問題。
我們說,對於1歲半以前的小寶寶,父母無條件積極長按,甚至無條件滿足孩子的各種需求,對於孩子身心發展是有益的。但隨著孩子心智的發展和成長,父母就要注意有意識地適時給孩子做引導、立規矩了。情感上的無條件滿足和支持要繼續,但是物質上的滿足,就需要有一些規矩。
如果在對孩子的教養過程中過於寵溺,任何事情都順著孩子,以孩子為中心,那麼孩子就沒有機會體會到“分享”的樂趣、“合作”的快樂,只會習慣於“獨佔”的理所當然。久而久之,就可能真的變得霸道、任性。
比如,一個四歲的小孩,在鄰居家玩耍時,看到別的小朋友有一輛自己一直想買的遙控小汽車,便趁著大人們不注意藏起來帶回家,媽媽發現後還謊稱是撿來的,讓媽媽大為光火。
上面的案例中,孩子偷東西,正是“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模糊的表現,自認為喜歡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此類孩子父母必須要抓住機會對孩子進行物權觀教育。絕對不能簡單粗暴地批評或者打一頓了事。
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向孩子明確,有些東西是他的,而有些東西則不是,所以不可以隨便支配。如果別人不願意和他分享那些東西,他應該接受。如果自己特別想要別人的某件東西,要懂得商量,比如問:我可不可以……?
其次,讓孩子懂得“輪流”。比如說:這個玩具,你先玩,我後玩;妹妹玩電子琴的時候,你去畫畫,妹妹畫畫的時候,你去玩電子琴。
還要教會孩子“借用”。如果孩子未經別人允許拿走了別人的東西,父母必須要引導或者帶著孩子交還物品,同時可採取一定的措施,比如罰孩子暫時失去自己一件最愛的玩具。除此之外,教會孩子說“借我玩會好嗎?”同時,借了必須監督孩子還。
父母需要以身作則,給孩子定下規則,就必須去執行。比如孩子纏著要玩媽媽的手機。媽媽如果不想給孩子玩,就要明確告訴孩子:那是媽媽的東西,小孩子不可以玩。經過這種訓練,孩子的物權觀慢慢就會清晰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