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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你的無私養出孩子的自私

孩子真是自私麼?又該怎麼對待孩子“自私”的霸道行為呢?
案例一:羅老師你好, 我家男寶, 一歲三個月了。 一歲一個月後在外面玩時顯得很霸道, 不許別的小朋友碰他的東西, 他玩的公共設施也不許別人碰。 誰摸就打誰。 遇到這種情況我會把他抱起來, 等他停止掙扎冷靜下來後告訴他不能打人。 每次他都點頭答應, 可是沒有改變。 我應該如何引導他呢?
案例二:羅靜老師, 想諮詢一個問題。 孩子4歲, 一直都很無理、霸氣!家裡的好吃的, 他要第一個先吃, 別人碰過了他就大哭大鬧。 很喜歡吃“獨食”。 我平時會儘量引導他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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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無奈家裡有老人幫忙帶孩子, 很慣他。 這和孩子的“自私”表現, 是不是有關?我該怎麼辦?
案例三:羅老師您好!我是一名幼兒教師, 看了您的靜觀育兒, 頗有收穫, 也想向您請教個問題。 有個孩子比較任性霸道, 在幼稚園區域遊戲中因為人數滿了, 沒玩到, 就立馬發脾氣, 推砸桌椅, 還搗亂別的幼兒。 我嘗試跟他講道理, 當時費勁地說明白了, 可是回頭又是各種霸道。 這背後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對於第一個案例, 有類似困惑的父母, 我想說的是:3歲以前不懂得分享正常, 呵護好孩子的物權觀, 那是孩子“自我”發展的必經階段。
一般而言, 孩子在16個月左右, 出現“物品所有權”的模糊意識。 對一切物品常理解為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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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不能輕易動“我”的東西。 只要別人拿走或者碰他喜愛的玩具, 孩子就會生氣哭鬧。 物權意識的出現, 說明孩子有了區分自己與他人的意識, 在自己的所屬物品中產生了作為小主人的意識。
也是這個時候, 孩子們在逐漸建構著“自我”, 進入皮亞傑所謂 “自我中心”的階段。 此時, 他們只能從自己的觀點看事物, 以為事物就是他看到的樣子。 他們覺得自己是這個世界的中心, 他們應該得到所有的長按, 所有的玩具和所有的好吃的。
所以, 如果一味跟孩子講道理, 或者靠批評責怪去引導孩子分享, 效果並不明顯, 因為孩子的認知發展水準還很有限。
若你家3歲以內的寶貝也存在不愛分享、獨霸玩具甚至公共玩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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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是:
1不要覺得沒面子或者尷尬, 而強迫孩子分享。 跟孩子明確, 如果別人想玩他的玩具, 須征得他的同意;同理, 他想玩其他小朋友的東西, 也須征得對方同意。
多告訴孩子:“這是你的, 你有處置權力, 你同意給他玩嗎?”若寶寶想拿其他寶寶玩具時, 及時告訴他:“你征得別人同意了嗎?”幫孩子最終建立正確的物權觀, 即懂得珍惜自己的物品, 同時又懂得尊重別人的物品。 這是孩子將來走向社會化, 必須要學會的一課。
2生活中用各種方式讓寶寶體會到“分享、合作, 是快樂的事”!家人要做好示範, 並引導:好吃的大家一起吃, 才更好吃, 快樂也更多。
平日增加孩子與其他小夥伴一起玩耍、合作遊戲的體驗。 當別的小朋友做出與自己的孩子分享玩具、食物等的行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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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適時提醒孩子:“小朋友把自己的東西分享給你, 你開心嗎?”若孩子認可, 可以進一步告訴TA, 如果你也能學著分享, 小朋友也會很開心的。 不用太刻意, 簡單提示即可。
在很多繪本故事中, 都會有分享、合作的故事情節。 爸爸媽媽可以適時利用故事人物的榜樣力量, 引導孩子學會分享。 這比空講許多大道理更容易讓孩子接受和理解。

如果孩子做到了分享, 及時鼓勵。 如果沒有做到, 耐心等, 繼續影響孩子, 但不要批評, 要尊重。

對於第二個案例, 我想說的是, 父母請小心, 別讓你的無私養出孩子的自私。
若孩子3歲之後, 仍然太“獨”, 絲毫不懂得分享, 多半需要從父母的教養方式中找找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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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 我列出下面三種常見的誤區。 正是這些常見誤區, 讓我們自己, 成為了滋養孩子自私的溫床。
1總把孩子當“弱者”, 凡事孩子第一、孩子優先“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保護孩子, 是大人們的天職。 常坐公車的父母們肯定有體會。 大多數時候, 人們都會主動給帶孩子的父母或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們讓座。 讓完座後, 我們慣常看到的一幕景象就是:小孩坐在座位上, 大人站在旁邊, 嘴上替孩子謝謝讓座的人, 手裡提著孩子的書包及其他物品。 尤其是四、五歲的孩子坐著, 看著也有不小的個子了, 邊上站著疲憊的長輩, 那種對比不可謂不鮮明。
如此給孩子的暗示就是:別人照顧我是應該的, 座位就是屬於我的。 長此以往, 人們都對這種情況習以為常了。稍微深入想一下的話就會發現,這般對孩子的呵護,其實對孩子是種傷害。
2喜歡逗孩子玩,比如先誘導孩子去分享,然後再拒絕孩子的分享不少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會有分享的行為出現。不過,這種行為,往往會被大人們當做有趣的事情。常見的場景如下:
一群大人們像圍觀一場好戲一樣,含笑看著可愛的孩子,他手裡正拿著一塊餅乾,因為媽媽說,去,給奶奶吃一口。孩子拿著餅乾,遞給奶奶。奶奶樂了,但是告訴孩子說:真乖!奶奶不吃,你自己吃吧!接下來,孩子遞給爺爺、姥姥、姥爺、爸爸、媽媽。遞完一圈,大人們都“婉言拒絕”了孩子的分享。
就是在如此融洽的氛圍當中,以孩子獨享那塊餅乾結束。事情的結果教會孩子:其他人都不會和我分吃東西。我還會得到表揚。分享只是一種形式。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如此,一個缺少分享習慣的孩子,就這樣養出來了。其實,父母完全可以堅持去吃孩子的那一口。大人說到做到,孩子看到了,理解了,也就能學會了!
3怕孩子以後吃虧,過度保護孩子和他們的物品一位媽媽,孩子把自己的玩具跟其他小朋友分享著玩。後來乾脆把玩具送給了那個小朋友。媽媽不幹了,自己又跑去把玩具要了回來。還有一次,在公共場合,別的小朋友奪走了孩子手裡的一個玩具,孩子很快就自顧玩別的了。媽媽很擔心地問我:孩子以後會不會競爭意識不強呢?這樣下去,孩子是不是容易吃虧?
擔心孩子吃虧的想法,以及“護犢子”的做法,其實挺普遍的。有這類想法的父母,其實都對“競爭”一詞有誤解。“孔融讓梨”的故事不再,關鍵是,父母似乎更希望孩子能有搶先佔有最大那只梨的本領。
沒錯,當下社會大環境的確複雜。從價值觀的角度看,整個社會也處於一個比較混雜的狀態。到處都是激烈的競爭。梨子就只有那麼多的時候,人們就會認為,誰能夠搶到梨子,那就先自己吃吧。如果分給別人,那自己可能就沒有了。
這是一個思維陷阱。它的假定前提是:梨子的數量是有限的。我們永遠只能消耗,而無法創造。這個前提本身就站不住腳。競爭是什麼?競爭是獲得更大的優勢。但一個人努力,遠沒有一個團隊一起努力的力量大。所以,良性的、更有生產力的競爭,一定是合作的競爭。
所以,如果你想要良性的結果,就一定是更大程度上的合作。我們的父母就在於自己先把競爭看成了目的本身,事實上,它不過是個過程。為人父母,大可以再放寬心些。怕孩子吃虧的父母,反而會讓孩子吃更多的虧。
對於案例3,我想說的是,請避免教養方式中過度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適時進行引導,建立必要的規則和獎懲辦法
案例3中的孩子,明顯缺乏規則意識,而且估計在家中總能很容易地被滿足,所以無法做到等待,自我控制方面自然表現出了一些問題。
我們說,對於1歲半以前的小寶寶,父母無條件積極長按,甚至無條件滿足孩子的各種需求,對於孩子身心發展是有益的。但隨著孩子心智的發展和成長,父母就要注意有意識地適時給孩子做引導、立規矩了。情感上的無條件滿足和支持要繼續,但是物質上的滿足,就需要有一些規矩。
如果在對孩子的教養過程中過於寵溺,任何事情都順著孩子,以孩子為中心,那麼孩子就沒有機會體會到“分享”的樂趣、“合作”的快樂,只會習慣於“獨佔”的理所當然。久而久之,就可能真的變得霸道、任性。
比如,一個四歲的小孩,在鄰居家玩耍時,看到別的小朋友有一輛自己一直想買的遙控小汽車,便趁著大人們不注意藏起來帶回家,媽媽發現後還謊稱是撿來的,讓媽媽大為光火。
上面的案例中,孩子偷東西,正是“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模糊的表現,自認為喜歡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此類孩子父母必須要抓住機會對孩子進行物權觀教育。絕對不能簡單粗暴地批評或者打一頓了事。
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向孩子明確,有些東西是他的,而有些東西則不是,所以不可以隨便支配。如果別人不願意和他分享那些東西,他應該接受。如果自己特別想要別人的某件東西,要懂得商量,比如問:我可不可以……?
其次,讓孩子懂得“輪流”。比如說:這個玩具,你先玩,我後玩;妹妹玩電子琴的時候,你去畫畫,妹妹畫畫的時候,你去玩電子琴。
還要教會孩子“借用”。如果孩子未經別人允許拿走了別人的東西,父母必須要引導或者帶著孩子交還物品,同時可採取一定的措施,比如罰孩子暫時失去自己一件最愛的玩具。除此之外,教會孩子說“借我玩會好嗎?”同時,借了必須監督孩子還。
父母需要以身作則,給孩子定下規則,就必須去執行。比如孩子纏著要玩媽媽的手機。媽媽如果不想給孩子玩,就要明確告訴孩子:那是媽媽的東西,小孩子不可以玩。經過這種訓練,孩子的物權觀慢慢就會清晰起來。
人們都對這種情況習以為常了。稍微深入想一下的話就會發現,這般對孩子的呵護,其實對孩子是種傷害。
2喜歡逗孩子玩,比如先誘導孩子去分享,然後再拒絕孩子的分享不少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會有分享的行為出現。不過,這種行為,往往會被大人們當做有趣的事情。常見的場景如下:
一群大人們像圍觀一場好戲一樣,含笑看著可愛的孩子,他手裡正拿著一塊餅乾,因為媽媽說,去,給奶奶吃一口。孩子拿著餅乾,遞給奶奶。奶奶樂了,但是告訴孩子說:真乖!奶奶不吃,你自己吃吧!接下來,孩子遞給爺爺、姥姥、姥爺、爸爸、媽媽。遞完一圈,大人們都“婉言拒絕”了孩子的分享。
就是在如此融洽的氛圍當中,以孩子獨享那塊餅乾結束。事情的結果教會孩子:其他人都不會和我分吃東西。我還會得到表揚。分享只是一種形式。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如此,一個缺少分享習慣的孩子,就這樣養出來了。其實,父母完全可以堅持去吃孩子的那一口。大人說到做到,孩子看到了,理解了,也就能學會了!
3怕孩子以後吃虧,過度保護孩子和他們的物品一位媽媽,孩子把自己的玩具跟其他小朋友分享著玩。後來乾脆把玩具送給了那個小朋友。媽媽不幹了,自己又跑去把玩具要了回來。還有一次,在公共場合,別的小朋友奪走了孩子手裡的一個玩具,孩子很快就自顧玩別的了。媽媽很擔心地問我:孩子以後會不會競爭意識不強呢?這樣下去,孩子是不是容易吃虧?
擔心孩子吃虧的想法,以及“護犢子”的做法,其實挺普遍的。有這類想法的父母,其實都對“競爭”一詞有誤解。“孔融讓梨”的故事不再,關鍵是,父母似乎更希望孩子能有搶先佔有最大那只梨的本領。
沒錯,當下社會大環境的確複雜。從價值觀的角度看,整個社會也處於一個比較混雜的狀態。到處都是激烈的競爭。梨子就只有那麼多的時候,人們就會認為,誰能夠搶到梨子,那就先自己吃吧。如果分給別人,那自己可能就沒有了。
這是一個思維陷阱。它的假定前提是:梨子的數量是有限的。我們永遠只能消耗,而無法創造。這個前提本身就站不住腳。競爭是什麼?競爭是獲得更大的優勢。但一個人努力,遠沒有一個團隊一起努力的力量大。所以,良性的、更有生產力的競爭,一定是合作的競爭。
所以,如果你想要良性的結果,就一定是更大程度上的合作。我們的父母就在於自己先把競爭看成了目的本身,事實上,它不過是個過程。為人父母,大可以再放寬心些。怕孩子吃虧的父母,反而會讓孩子吃更多的虧。
對於案例3,我想說的是,請避免教養方式中過度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適時進行引導,建立必要的規則和獎懲辦法
案例3中的孩子,明顯缺乏規則意識,而且估計在家中總能很容易地被滿足,所以無法做到等待,自我控制方面自然表現出了一些問題。
我們說,對於1歲半以前的小寶寶,父母無條件積極長按,甚至無條件滿足孩子的各種需求,對於孩子身心發展是有益的。但隨著孩子心智的發展和成長,父母就要注意有意識地適時給孩子做引導、立規矩了。情感上的無條件滿足和支持要繼續,但是物質上的滿足,就需要有一些規矩。
如果在對孩子的教養過程中過於寵溺,任何事情都順著孩子,以孩子為中心,那麼孩子就沒有機會體會到“分享”的樂趣、“合作”的快樂,只會習慣於“獨佔”的理所當然。久而久之,就可能真的變得霸道、任性。
比如,一個四歲的小孩,在鄰居家玩耍時,看到別的小朋友有一輛自己一直想買的遙控小汽車,便趁著大人們不注意藏起來帶回家,媽媽發現後還謊稱是撿來的,讓媽媽大為光火。
上面的案例中,孩子偷東西,正是“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模糊的表現,自認為喜歡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此類孩子父母必須要抓住機會對孩子進行物權觀教育。絕對不能簡單粗暴地批評或者打一頓了事。
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向孩子明確,有些東西是他的,而有些東西則不是,所以不可以隨便支配。如果別人不願意和他分享那些東西,他應該接受。如果自己特別想要別人的某件東西,要懂得商量,比如問:我可不可以……?
其次,讓孩子懂得“輪流”。比如說:這個玩具,你先玩,我後玩;妹妹玩電子琴的時候,你去畫畫,妹妹畫畫的時候,你去玩電子琴。
還要教會孩子“借用”。如果孩子未經別人允許拿走了別人的東西,父母必須要引導或者帶著孩子交還物品,同時可採取一定的措施,比如罰孩子暫時失去自己一件最愛的玩具。除此之外,教會孩子說“借我玩會好嗎?”同時,借了必須監督孩子還。
父母需要以身作則,給孩子定下規則,就必須去執行。比如孩子纏著要玩媽媽的手機。媽媽如果不想給孩子玩,就要明確告訴孩子:那是媽媽的東西,小孩子不可以玩。經過這種訓練,孩子的物權觀慢慢就會清晰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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