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徵性☆禁☆遊☆禁☆戲:
幼稚園的角色遊戲亦稱象徵性☆禁☆遊☆禁☆戲,它是一種幼兒創造性地反映現實生活的遊戲。
象徵性☆禁☆遊☆禁☆戲的典型是:
幼兒借助自己的身體或者其他物品, 來再現不在眼前的事物和生活情景。
例如:
伸出手臂, 說自己在“開汽車”;拿椅子當“馬”騎。
三歲以前, 幼兒象徵性☆禁☆遊☆禁☆戲中往往沒有角色, 只有動作的象徵。 三歲以後, 幼兒的遊戲中開始出現角色。
例如:
抱著玩具娃娃“給寶寶餵奶”;站在椅子上當“員警叔叔指揮交通”。
象徵性☆禁☆遊☆禁☆戲是2—7歲學前兒童最典型的遊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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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性☆禁☆遊☆禁☆戲階段:
即象徵性的頂峰(2—4歲)和由象徵而接近現實(4—7歲)。
象徵性☆禁☆遊☆禁☆戲的好處:
通過象徵行遊戲, 兒童可以脫離當前對實物的知覺, 以象徵代替實物並學會用語言符號進行思維, 體現著兒童認知發展的水準。 小班幼兒對象徵性☆禁☆遊☆禁☆戲非常感興趣, 她們能夠在遊戲中獲得自身的滿足。
2 小班幼兒遊戲的特點:獨自遊戲向聯合遊戲過度
獨自遊戲:
指兒童一個人玩玩具, 專注地玩自己的遊戲, 不注意夥伴做什麼玩什麼。
“獨自遊戲”概念的提出:
最早源於1932年帕頓對團體環境背景下兒童社會關係發展的經典性研究。 她根據兒童在團體中的社會互動水準, 將兒童的行為發展劃分為6個階段:無所用心的行為或偶然的行為、袖手旁觀的行為、獨自的行為、平行的行為、聯合的行為、合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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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帕頓之後, 弗洛斯特對這6種遊戲類型進行了界定。 他認為“獨立遊戲是指這樣一種遊戲行為, 即兒童獨自玩弄與鄰近兒童的玩具均不相同的玩具, 並對他人的活動毫不關心。 ”正是幼兒出現了獨自遊戲才漸漸的發展出了其他形式的遊戲。
聯合遊戲:
是幼兒自己和其他兒童在一起玩, 談論共同的活動, 但相互之間沒有明確分工與合作, 也沒有圍繞目標進行組織, 每個兒童都是根據自己的願望來遊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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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遊戲的好處:
小班的幼兒不再像1—2歲那樣各玩各的, 她們喜歡和同伴們一起玩。 再同小朋友一起遊戲的過程中, 他的思維、想像力和各種社會性☆禁☆交往能力都能得到充分的發展, 這種在夥伴幫助下的自主活動能使她們認識到自我的存在。
因此, 在這段時間裡為幼兒創造同眾多的夥伴相互接觸的機會, 對她們的心裡發展是十分重要的。
例如:
在角色遊戲中, 小班孩子之間的交流相對的比較少。 這是教師可以對孩子進行適當的指導。 可以請爸爸媽媽帶孩子出去玩、幫助孩子增加彼此間的交流。
3 小班幼兒遊戲的特點:快樂遊戲
遊戲是快樂的, 它滿足幼兒強烈的身體活動需要, 期間可以自由的變換、重複感興趣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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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4 小班幼兒遊戲的特點:自主自願遊戲
自願、自主是遊戲的最基本屬性。
《兒童權利公約》明確指出:兒童有權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 表達遊戲的願望, 可以自由選擇同伴。
幼兒遊戲的目的存在於主體內部的需要, 遊戲是由內部動機引起的, 它是非強制的, 只有讓兒童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和可能, 有兒童決定遊戲的進程和節奏, 才能保證遊戲的本質, 也只有將這一遊戲本質貫穿于兒童遊戲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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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法:
通過插卡的形式讓幼兒自主的選擇自己喜歡的遊戲。 在教室裡我們設有遊戲插卡的區角, 每天早上, 讓幼兒根據自己喜好, 自己選擇想玩的遊戲, 尊重幼兒的選擇讓幼兒充分的享有自主權。
5 小班幼兒遊戲的特點:遊戲是與生活密不可分但充滿幻想的。
1、遊戲來源於兒童的生活, 又融入兒童的生活。 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兒童像媽媽一樣照顧寶寶, 像員警叔叔一樣指揮交通, 兒童在遊戲中學習生活的規則, 在輕鬆的玩耍中, 培養了將來踏入社會必須的適應能力。
2、兒童在遊戲中體驗和實現著對生活規則、社會規範的認同和接納。 她們知道買東西需要付錢、看病要找醫生、剪頭髮找理髮師。兒童在不斷增長的社會經驗中,豐富著遊戲的內容、情節、角色,沒有社會經驗就沒有兒童遊戲的發展。
3、遊戲被兒童以“假裝的”“不是真的”詮釋著,從而緩解了兒童渴望像成年人一樣進行社會實踐而又無能為力的需求矛盾,逃避成人世界的種種限制,彌補由此造成的不滿和沮喪。
4、兒童在對遊戲角色、情節、行為、語言和遊戲的材料場景的想像中,用自己虛構的一個“真實”表達對現實生活的熱愛和創造,體驗這幻想中的樂趣和自我的價值。
12 她們知道買東西需要付錢、看病要找醫生、剪頭髮找理髮師。兒童在不斷增長的社會經驗中,豐富著遊戲的內容、情節、角色,沒有社會經驗就沒有兒童遊戲的發展。
3、遊戲被兒童以“假裝的”“不是真的”詮釋著,從而緩解了兒童渴望像成年人一樣進行社會實踐而又無能為力的需求矛盾,逃避成人世界的種種限制,彌補由此造成的不滿和沮喪。
4、兒童在對遊戲角色、情節、行為、語言和遊戲的材料場景的想像中,用自己虛構的一個“真實”表達對現實生活的熱愛和創造,體驗這幻想中的樂趣和自我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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