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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崎病多久複查

1 無冠狀動脈病變的複查——出院後1、3、6月

川崎病急性期心臟冠狀動脈正常的患兒于出院後1、3、6月及1~2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體檢、心電圖和超聲心動圖等)。

川崎病前三個月需要複查血沉、C反應蛋白、心肌酶是否正常, 同時體檢時需要檢查頭部等有無血管瘤的出現。

2 有冠狀動脈瘤病變的複查——每月長期密切隨訪

未經有效治療的川崎病患兒, 15%一25%發生冠狀動脈瘤, 更應長期密切隨訪, 每6~12月一次, 每月複查, 必要時做冠狀動脈造影。

冠狀動脈瘤多於病後2年內自行消失, 但常遺留管壁增厚和彈性減弱等功能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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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動脈瘤常不易完全消失, 常致血栓形成或管腔狹窄。

3 川崎病康復後——2~7個月內定期心臟複查, 連續三次正常後3~5年複查

川崎病康復後兩到七個月以內必須要定期的做心臟問題的複查, 要查一查心電圖和心電圖, 這個是很有必要的, 因為有很多的川崎病因為治療不徹底, 造成後期的併發症, 特別是心血管併發症:冠狀動脈擴張, 嚴重的產生動脈瘤遷延數年。 所以您千萬不要掉以輕心, 恢復後, 連續三次正常, 3~5年再複查一次, 檢查是否還有後遺症發生

4 川崎病康復後注意事項

1、爸媽對於孩子川崎病康復後的護理及飲食方面而平常可以多吃一些富含高蛋白的食物例如魚類, 肉類, 肉類, 蛋類都可以, 還要經常性地多吃一些新鮮的青菜和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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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飲食才能夠相對的平衡, 增加自身的免疫力,

2、川崎病的患者在康復期內一定要注意適當的休息, 不要從事過重的體力勞動, 而且要儘量穿著合適, 保持體溫不要使自己感冒, 發生發燒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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