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內心很豐富, 他們有自己的想法, 他們就像個小大人, 偶爾要耍耍脾氣, 這時, 父母不能硬性地要求孩子怎麼做, 否則孩子會有抵觸心理:越讓我怎麼做, 我偏不怎麼做。 最好的辦法就是針對孩子的不同特點, 採取合適的方法, 用孩子能夠接受的語言激起他們的表現欲。
方法一:“激將法”
有的孩子自尊心特別強, 凡事都要考慮他的感受, 處處要體現他的地位。 對於這種孩子, 最好的辦泫是“激將法”。 就像上文中的妮妮’怎麼哄也不行。 既然這樣, 就抓住她的“軟肋’’, 多用懷疑、不相信的語言。 孩子往往容易被這種語言激起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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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法相結合
有的孩子就怕誇, 別人越誇, 孩子表現的欲望越強, 同時物質刑孩子還是有比較大的吸引力的, 因此有時父母不妨將這兩種方法並用。
李先生公司要舉行年會, 要求有家屬的要帶家屬, 李先生帶著女兒和太太一起參加了年會。 在年會上, 主持人為了活躍氣氛, 要求孩子們表演節目。 公司裡帶孩子來的同事並不多, 因此李先生的女兒肯定要表演一下。
李先生夫婦與女兒趕緊商量了一下, 讓女兒表演一下走秀, 因為女兒從小就喜歡看走秀, 自己在家參照電視裡的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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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夫婦笑了, 女兒在臺上表現得很出色, 年會結束後, 他們真的送給了女兒一個大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