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市民打的因超載頻遭拒 一歲嬰兒也算“一名乘客”

 “一歲多的孩子, 還是公交的免票範圍, 可是司機卻認為我們四個大人帶著她就是超載了, 之前沒遇到過這種情況。 ”近日, 市民尹先生向記者反映了他的遭遇。 有的士司機說, “新交規出臺後, 最近查超載很嚴”。
1歲的孩子究竟算不算荷載範圍?交警部門解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只要超過核定人數, 即便是小嬰兒, 也屬超載。
市民困惑:
一歲嬰兒也算“一名乘客”?
據尹先生介紹, 25日下午, 自己與妻子及父母共4人帶著一歲多的兒子準備搭乘計程車。 在石牌橋附近, 尹先生先後攔下三輛空載計程車,

Advertisiment
但司機卻異口同聲表示不能一起上車。 “帶上孩子, 你們一共有5個人, 算超載了”。
尹先生不想與家人分乘兩輛出租, 便再三與計程車司機溝通:“小孩子才一歲多, 抱著也不占位置, 為什麼不讓帶?”好說歹說, 第三輛計程車終於同意搭載他們。 但一路上司機都在強調, 自己不是“不想做生意”, 而是“最近查超載查得特別嚴”。 司機稱, 計程車有明確規定只能搭乘4名乘客, 就算是嬰兒也要算人數。
尹先生覺得很納悶, 據他說, 香港等不少地方的計程車, 四個大人加一個小孩是“毫無問題”的, 而且幾個月前打車一直很順利。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有這條規定, 還是司機不願意搭小孩, 故意拒載?一歲多的孩子, 還不夠一個大點兒的行李箱重,
Advertisiment
抱在懷裡也算超載”?
交警回應:
超載人數按“人頭”算
為什麼司機會拒載呢?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些計程車司機, 他們紛紛表示, 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都會“拒載”。 開了三年多計程車的李師傅告訴記者, 其實一直有規定, 計程車一車最多只能坐四位乘客, 不管年齡大小, 只是以前司機大多“默許”坐上五個甚至六個人。 但今年出臺的新交規對於計程車超載的規定非常嚴格。 “只要超了一個人, 就得扣整整12分, 而且現在員警也查得嚴格了”。
採訪中, 不少司機都希望, 有關部門能夠多多宣傳此類規定, 或者把相關要求張貼在車內。 “這樣我們也方便跟乘客解釋”。
四個大人帶一個孩子乘車, 或者三個大人帶兩個孩子, 這樣到底算不算超載?對此記者專門諮詢了市交委和交警部門,
Advertisiment
得到的答覆都是“只要超過核定人數(含司機5人), 就算超載”。 交委表示, “規定是按"人頭"算的, 五個乘客也是超載”。 而交警方面則表示, 由於法律並沒有規定乘坐人員的年齡、身高、體重, 因此, “只要超過核定人數就是超載”。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