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嘉嘉在和平區某小學上三年級。 最近放學回家後, 她總是喜歡躲在屋裡跟同學打電話, 不但說學習的事, 聊起玩來更是興奮。 嘉嘉媽媽卻很是苦惱, 因為女兒不像以前那樣跟她那麼親近了, 甚至嘉嘉媽媽試圖邀請女兒一起出去玩, 嘉嘉也不感興趣了, 還說:“跟你有什麼好玩的?動不動就指點我。 ”嘉嘉媽媽無奈地說:“我特別重視親子關係的培養, 也明白要建立和諧的親子關係就要跟孩子做朋友, 跟孩子一起遊戲、一起讀書。 在孩子很小的時候, 孩子還纏著我一起玩, 現在我是越來越失落, 因為孩子總覺得我不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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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常有家長諮詢如何帶孩子“玩”的問題。 有的家長認為“玩”是孩子自己的事兒, 家長不必過多干預;而有的家長想和孩子一起“玩”, 但不知怎樣“玩”。
愛“玩”是孩子的天性, “玩”伴隨著孩子的成長, “玩”對於孩子來說是很重要的, “玩”是教師、家長教育、培養孩子的重要途徑和方法, 因此, “玩”的學問可大了。 孩子在玩中學習科學知識、開闊視野、積累生活經驗、鍛煉身體, 進而開發孩子的智力、提高孩子的能力。 可見, “玩”對於孩子是多麼的重要。 聰明的家長一定要把和孩子一起玩重視起來, 學習科學的“玩”的方法, 明確“玩”的目的, 學會制訂每一次和孩子“玩”的計畫, 讓孩子玩得有意義, 玩得快樂, 在玩中健康成長。 那麼, 家長該如何和孩子一起“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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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清楚可以和孩子“玩”什麼
從動靜角度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靜”的。 如家長可以和孩子一起看書;可以和孩子一起玩益智遊戲, 如走迷宮、找不同、拼插玩具等;可以和孩子一起畫畫、彈琴、下棋……如果家長把帶著孩子學繪畫和學樂器當成玩, 而不是很功利的去做, 孩子該是多麼的快樂。 另一類是“動”的, 可以和孩子進行體育活動, 如游泳、踢足球、打羽毛球、跳繩、踢毽、蕩秋千等;還可以帶孩子到遊樂園、公園、動物園, 帶孩子參觀名勝古跡、遊覽名山大川。
“玩”一定要有明確的目標
否則, 玩的意義將大打折扣。 一類“玩”有一類“玩”的目標, 例如:我們和孩子一起看書, 一方面是為了拓展孩子的知識面;另一方面, 是為了培養孩子從小養成愛讀書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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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要有計劃
每一次“玩”, 玩什麼?玩多長時間, 在玩的過程中, 家長承擔什麼任務, 孩子承擔什麼任務?因此, 在帶孩子玩之前, 家長也要先備備課。 還是以去動物園為例, 要帶孩子認識偶蹄類, 您作為家長又瞭解多少?所以, 建議您要先查查資料, 儲備一些知識;如果您的孩子已經上小學, 您不妨啟發孩子共同查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