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於領育網
懷孕兩個月B超做三次
28歲的李玉懷孕兩個多月, B超檢查卻已經做了三次:第一次是擔心胚胎不在子宮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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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自己也很糾結。 ”李玉頗為無奈地說, 即使沒有任何不適症狀, 也很緊張胎兒的健康狀況。 從第8周聽到胎心起, 李玉差不多每隔一天就到醫院聽胎心, 否則整天惴惴不安。
據市婦幼保健院醫生介紹, 在日常檢查中, 他們經常遇到類似于李玉這種產前過分焦慮的孕婦, 其中具有較高文化水準的“80後”孕婦占八成多。 一般醫生會告知孕婦懷孕3個月才需要做產檢建立孕婦手冊。
小雁已經懷孕5個月。 陪她一起到市婦幼保健院產檢的丈夫說, 自從懷孕後, 小雁就非常謹小慎微, “除了正常的產檢, 她在市區其他醫院也做過單項檢查, 反復求證孩子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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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檢查會“打擾”胎兒
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副主任張紅萍介紹, 准媽媽由於擔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 又沒有什麼經驗, 很容易過度緊張, 這樣對孩子的發育不利。 她提醒說, 產檢也應適時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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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 一般來說, 孕期最好做4次超聲檢查:
首次檢查可在孕早期(12週末以前)進行, 若出現先兆流產等情況應及時做B超檢查;第二次檢查可在孕中期(孕13~27週末), 此時做B超檢查, 能夠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的情況、羊水多少及胎盤位置, 可以早期發現異常或者畸形;第三次檢查可在孕晚期(孕28周以後), 目的是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 進一步檢查胎兒有無畸形, 特別是唇齶裂;最後一次B超, 可在接近預產期或臨產前時檢查, 目的是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值估計胎兒的體重, 明確胎兒的胎位, 來預測孕婦是否能自然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