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的家庭與婚姻專家斯特內特和德弗雷歷經30年研究發現, 幸福家庭具有許多相似之處。 他們總結歸納提出了建立幸福家庭的六大要素。
一、關愛與欣賞
幸福家庭裡生活的每一個成員, 都會彼此深深地關愛著對方, 並且都會努力地發現對方的優點和長處, 並加以欣賞和讚美。
二、承擔家庭義務
幸福家庭中的成員都會花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參與家庭活動,
包括家務勞動。
他們認為這是承擔婚姻義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家庭義務中還包括避免婚外情對婚姻的傷害,
Advertisiment
三、積極溝通
幸福家庭中的成員努力創造開放、輕鬆、和諧的家庭交流環境, 並注重以積極的方式及時溝通。 在家庭成員之間發生衝突或遇到新的挑戰時, 不是消極應對或逃避, 而是勇敢、機智地消除家庭成員之間的衝撞和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