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規范幼兒園收費是好事, 只是上限標準漲得太狠了, 一下提了四五倍。 ”2月10日, 省城市民王女士送兒子洋洋去幼兒園報名, 雖然收費標準低于主管部門規定的上限, 可與去年相比, 收費標準還是漲了兩三百元。 從本報熱線記錄以及主管部門處了解到, 有此疑惑的市民不在少數。
焦點一
幼兒園收費標準上限漲4倍
從本報熱線及主管部門價格舉報電話來看, 收費問題總能引起市民關注。 合肥此次為公辦幼兒園收費劃定了“上限”, 分別是:省一類公辦幼兒園每生每學期2000元;市一類公辦幼兒園每生每學期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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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 省內其他城市新近公布的標準也明顯低于合肥標準。 以銅陵市為例, 省一類園大中班260元/人·月, 小班270元/人·月;市一類園大中班200元/人·月, 小班210元/人·月。 以每學期5個月計算, 省一類每學期最高收費則是1350元。 對此有關人士表示, 新標準一方面是為了規范幼兒園收費行為, 促進幼兒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另一方面也是在充分調研和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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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二
一次性繳費后無須按新標準補齊
民辦幼兒園收費以及新標準何時執行也成為家長關注焦點。
有家長問, 已為孩子一次性繳納了保育費, 現在是否得按新標準補齊?對此, 主管部門表示了否定。 據介紹, 雖然新標準從2009年春季開學起執行, 但公辦幼兒園一次性繳納三年捐資助學費的幼兒按原標準繳費。 一次性繳納一學年捐資助學費的幼兒2009年春季學期仍按原標準繳費, 從2009年秋季學期起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對于一些民辦幼兒園動輒調整收費標準的做法, 主管部門也表示今后將進行規范。 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備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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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收退費問題, 主管部門昨天特別強調, 幼兒中途轉園或因故退園的, 幼兒園必須按標準退費:按月收費的, 根據幼兒實際在園天數計算退費;按學期收費的, 根據幼兒實際在園時間, 按月退費。 實際在園時間的起始點為開學日, 截止點為辦理離園手續日。 一學期按5個月計算, 一個月按30天計算, 幼兒實際在園不足30天的按1個月計算。 伙食費則按在園就餐天數計算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