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安全提防“三傷”

據幼教專家介紹, 家長及幼稚園老師要提防幼稚園小朋友的以下危險行為:

一、自我傷害。 比如一些孩子出於熱心, 主動給周圍的小朋友倒熱水亦或用水果刀削水果招待小夥伴, 結果往往是得不償失而“禍及自身”。

二、他人傷害。 比如一些幼兒在相互玩耍追逐奔跑過程中, 因未能注意路滑而導致摔倒等。

三、互傷行為。 如小朋友玩耍中的打架, 其結果往往導致“兩敗俱傷”。

因此, 專家建議, 幼稚園必須要教給幼兒必要的安全知識, 提高幼兒的安全防範能力。 如通過認識常用安全標記如交通安全標記、電力安全標記、防火安全標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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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們知道其危險性所在, 並通過智力競賽和體育遊戲等形式加以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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