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剛剛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候, 對一切都很彌生, 也很膽小。 他們又是怎樣在日漸長大的過程中, 漸漸擁有安全感的呢......
幼兒安全感的建立是和父母功能的發揮緊密聯繫在一起的, 大體可以分為0-90天、90天-36個月、4-5歲三個階段來談。
我能活下去嗎(0-90天)
嬰兒從舒適的子宮降生到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 以前通過臍帶輸送的豐富營養現在完全中斷, 羊水中的自由自在被一種鉛一樣沉重的感覺代替。 所有這些變化都是劇烈的, 比我們成人生活中的任何困境和挑戰都更加劇烈。 想想我們的“小可憐”, 它想喝水不能自己拿,
Advertisiment
生理營養即各種生理需要的滿足不需多言, 而心理營養則並不是那麼顯而易見。
Advertisiment
正常來講, 這些是不成問題的, 孩子們在盼望中出生, 一個大家庭都會圍著小寶寶轉, 而作為“主角”的媽媽則會像熱戀中的男女那樣自然的分泌苯體胺, 看著自己的骨肉怎麼愛也不夠, 逢人顯擺小寶寶的照片, 儘管在別人眼裡新生兒一點也不好看。 當然, 媽媽還會自然的分泌乳汁, 不同時段的乳汁營養成分不一樣, 完全和不同階段孩子的需求相匹配。
但是, 每個家庭都有不同的境況, 生活並不總是按照正常的情況發展的。 諸多因素會影響到母親是否能夠盡職:其一, 孩子降生時, 年輕的父母還沒有完全擺脫生活的壓力,
Advertisiment
Advertisiment
如果孩子在“無條件接納”和“重要感”兩個方面得不到滿足, 孩子的安全感就會出現問題, 佔有欲強, 愛妒嫉, 長大後就會特別“粘人”, 幼稚園、小學粘老師, 中學談戀愛, 總之, 會不斷尋覓, 找到一個在他面前自己最重要、最被接納的人。 所以, 生小孩一定要準備好, 物質上有一定基礎, 情感心理上也準備好, 比如沒有性別偏好、夫妻關係穩定親密等。
Advertisiment
我能做我自己嗎(90天-36個月)
這個時期, 總體來講, 孩子開始學習分離和獨立, 以及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因為時段較長, 我們還可以細分一下。
A. 4-10個月
孩子比以前已經長大了很多, 已經可以笑了, 這是一個分水嶺, 孩子的自我意識從此開始萌芽。 另外孩子開始學會一些自我安撫的方法, 如吃手, 或者迷戀一些替代物, 如毛巾、柔軟有毛的玩具等。 孩子已經不像上一個階段那樣完全需要母親了。 這個時候考驗的是母親自己有沒有安全感, 是否能夠忍受孩子不再完全需要自己。 如果母親安全感不足, 就會把放手看作失去, 從而給孩子過多的照料和關注, 以求孩子像以前一樣完全需要自己。 故而妨礙了孩子分離和獨立。
B.10-16個月
這時候孩子各方面的能力均有突破性發展了,慢慢學會了走路,大大地拓展了自己的生活空間。孩子開始更多的交替嘗試親密與分離。常見的表現是,一會兒跑到你身邊讓你抱,一會兒又跑到旁邊自己玩。最好的做法是,孩子要我們抱我們就抱,孩子想自己玩就讓他自己玩。不好的做法是跟著自己的情緒走,高興時想抱孩子不管他想不想拉過來就抱,不高興時不想抱孩子,孩子要抱也不給。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就沒有主動性,我們想抱的時候可以去抱,但是如果孩子不想,我們就馬上放下,讓他自己玩。
正常情況下,經過多次的交替嘗試親密和分離,孩子建立了初步的安全感,孩子就不會那麼粘人,也不會排斥別人抱他。
C.16-24個月
這時候孩子開始嘗試更多的分離和親近,也開始有自己的“脾氣”,有時候顯得不是那麼好理解。比如你幫他穿衣服,你穿好了,他脫下來要自己穿,可是自己又不太會穿,穿不上就急切地要你幫,你去幫他,幫多了,他又不耐煩、生氣。
其實孩子的心理是這樣的,他迫切的想要自己嘗試,當他不會不能的時候又迫切的想要你的幫助和支持,但是又不允許你過多地參與,因為那樣他會感到你干涉和妨礙了他的自主嘗試。所以,最好的方法,還是跟著孩子的需要走,他要自己做,就讓他自己做,他沒主動要我們幫助,我們就不參與,無論他做成什麼樣;但他要幫助,我們就馬上去幫,他覺得夠了,我們就停手,再讓他自己做。不要在意一時一事的結果,而要重視這個過程。
D.24-36個月
這時期需要格外提醒的就是不要放大威脅。孩子生活經驗匱乏,對什麼東西都充滿興趣,不太瞭解水、火、電、煤氣、攀高等危險因素的存在。如果大人毫不在意,那孩子是危險的;但是不能因噎廢食,過分保護,比較好的做法,是讓孩子適當的嘗試,用各種方法讓孩子瞭解到危險,而不是嚴厲的禁止。比如,熱水,可以在飲水機上燙一小下;比如電,可以創造一個條件讓孩子觸摸不危險但有足以讓孩子不舒服的電流。孩子探索自己和世界的活動應該被保證,遇到危險因素,也正好是孩子瞭解危險、增長知識和能力的機會。
總之,從會笑到現在,孩子都會更多的嘗試分離和獨立。如果他通過多次的嘗試認識到,他想親密的時候,媽媽就可以跟他親密,想要幫助的時候,媽媽就能來幫助,而他想自己玩、做事情的時候,媽媽也允許並關注,那麼,這個孩子的安全感就會比較穩定的建立,看不到媽媽是不擔心失去媽媽,媽媽不在身邊,媽媽的愛還在心裡,這樣的孩子就不會有分離焦慮,上幼稚園不會哭太久、長時間不適應,長大後失戀、親人去世、遭遇挫折都不會承受不住。
對孩子安全感影響最大的就是父母之間的關係,對於幼小的孩子來講,父母就是他們的整個世界,父母之間偶爾的不快相當於世界局部衝突,父母之間的冷漠和敵對如同德國豎起柏林牆,父母之間的激烈爭吵甚至拳腳相加就是世界大戰。而且,因為還不能夠區分自己的行為和環境的關係,孩子經常把父母間的衝突歸因於自己不好、不乖,從而產生很大的不安和負疚感。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父母能送給孩子最大最好的禮物,就是父母有一個美好的婚姻,這不僅直接利於孩子安全感的建立,對於孩子社會化、人際關係等諸多方面也是大有裨益。
在孩子三歲之前,母親對孩子比父親重要的多。而母親作為女性是非常在意親密關係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好,母親即便在事業上很成功,也會有很大的失落、空虛和不安,這種狀態下做母親,常不由得陷入兩難,如果孩子很獨立,自己的事情處理得很好,那麼母親會因為孩子不怎麼需要他而陷入失落,因為不被需要就仿佛自己不重要,就仿佛孩子和自己不夠親密;相反,假如孩子不能獨立,自己的事情處理不好,母親又會很失望,她對孩子有太多的期望,如果孩子不是一個好孩子,那麼她也就無從成為一個好媽媽,當女性沒有機會成為一個好妻子的時候,常常強烈的想成為一個好媽媽。只有她本人的安全感和價值感足夠時,只有當她不必再去懷疑自己是不是夠好時,她才不需用通過成為“好妻子”或者“好媽媽”來證明自己好。
倘若不能夠有一個幸福的婚姻,父母能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就是友好的離婚。為了孩子而維持一個不夠好的婚姻關係,遠不如和平、友善的分開;最差的情況是,父母離婚後彼此記恨,又用孩子來作為砝碼或者工具來傷害對方,比如禁止對方探視、指責孩子掛念對方,這種情況下,孩子的安全感就極難建立,長大後婚姻也很難幸福,生下的子女很容易精神抑鬱。幸福的家庭會遺傳,不幸的家庭也會遺傳。
我夠好嗎(4-5歲)
從四歲開始,孩子的自我意識逐漸建立,孩子開始有“我”的概念了,也就開始有記憶了。而父親的影響也開始漸漸趕上甚至超過母親了。
這個“我”是一個嶄新的我,孩子們會非常關注這個“我”夠不夠好,這就像作家寫完第一篇小說、建築家建好第一棟建築特別關心這些作品的反響一樣。這個“我”又是相當稚嫩的“我”,在自我認知和評價方面非常地依賴他人,非常需要他人的讚美、肯定和認同。而最主要的他人就是孩子的父母,其中父親的影響力通常又大大的超過母親。之所以如此,和男性在人類幾千年的文明中的統治地位有很大關係,母親通常代表家庭和情感,父親通常代表社會和責任。
父親欣賞、肯定自己的孩子,從理論上說,既不困難也不複雜。當孩子有一件事情做得不錯,父親走過去摸摸孩子的頭說,你這件事做得很棒!或者拍拍孩子的肩膀說,你能這樣做我很開心,就是對孩子莫大的鼓勵。父親對孩子說,“有你這樣的女兒我很高興”或者“你是一個好兒子”,都是對孩子極大的肯定。這些鼓勵和肯定,對於孩子的自我價值感、性別認同都是十分關鍵的。在這方面,父親的作用通常大於母親,這並非說母親的鼓勵和肯定沒有作用,而是說父親的影響力更大。
儘管理論上說起來很簡單,可遺憾的是,生活中,來自父親的肯定和鼓勵並沒有那麼充分。造成這個情況的最常見的是兩個原因:其一是父親的自我滿意度,其二是父親接納孩子不同于自己的能力。
我們知道,一個人自我滿意度越高,發現和欣賞到別人的優點和好處的能力就越強,一個人如果自我感覺特別糟糕,自己的需求很不能滿足,自己過得很不開心,也很少受到尊重和欣賞,那麼他就很難去欣賞和讚美別人。對於父親來講,能否得到妻子的欣賞和尊重格外重要,這直接影響到父親在什麼樣的心情下做怎樣的“父親”。所以,父親在外事業剛起步,在家得不到妻子的認同、欣賞和追隨,是父親不能夠很好的去肯定、鼓勵孩子的原因。需要說明的是,欣賞和肯定孩子不是一個可以學習到的技巧和方法,而是一種真實的狀態和能力,只有真誠地讚美和欣賞才有影響力,相反,如果沒有真誠的欣賞,一定有“真誠”的指責來填充。
第二點也是常見的。因為孩子固然從遺傳上來自父母,必有相像之處,但是孩子也是獨立的個體,必有不同之處。所謂的“接納”“尊重”就是針對這些不同而言的。父親有自己的個性和習慣,常自然的希望孩子像自己一樣。比如父親行事果斷高效,那麼面對一個優柔的孩子就是一個考驗,常常會奇怪甚至質問:你怎麼就跟我不一樣呢?做個事情怎麼這麼瞻前顧後、慢慢騰騰呢?
事實上,每種個性都有它的好處,比如憂鬱型的孩子往往“深刻”、“敏感”、“可靠”、“有才華”,樂天型的孩子往往“善於交際”、“適應力強”、“樂觀活潑”、“容易放下”,當然他們也各有各的局限。
作為父親,首先瞭解到孩子是不可能完全和自己相像的,其次能看到孩子個性中天生的優勢,抱著欣賞乃至學習的態度,那麼成為一個好父親也就不難了。當然,對於孩子個性中的局限和不足也是需要適當改善的,但這是第二位的。如果前者做不好,這部分肯定也做不好,而且會大大傷害到孩子的安全感和自信心。
綜上所述,倘若孩子在以上各個時期,所需的心理營養都能得到充分滿足,那麼孩子下一個階段的成長就會很自然很順利,也就是說孩子社會化發展、功課、情緒控制等方面都不會有太大的困難,這樣,孩子整個人生的發展也就了一個良好的基礎。
B.10-16個月
這時候孩子各方面的能力均有突破性發展了,慢慢學會了走路,大大地拓展了自己的生活空間。孩子開始更多的交替嘗試親密與分離。常見的表現是,一會兒跑到你身邊讓你抱,一會兒又跑到旁邊自己玩。最好的做法是,孩子要我們抱我們就抱,孩子想自己玩就讓他自己玩。不好的做法是跟著自己的情緒走,高興時想抱孩子不管他想不想拉過來就抱,不高興時不想抱孩子,孩子要抱也不給。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就沒有主動性,我們想抱的時候可以去抱,但是如果孩子不想,我們就馬上放下,讓他自己玩。
正常情況下,經過多次的交替嘗試親密和分離,孩子建立了初步的安全感,孩子就不會那麼粘人,也不會排斥別人抱他。
C.16-24個月
這時候孩子開始嘗試更多的分離和親近,也開始有自己的“脾氣”,有時候顯得不是那麼好理解。比如你幫他穿衣服,你穿好了,他脫下來要自己穿,可是自己又不太會穿,穿不上就急切地要你幫,你去幫他,幫多了,他又不耐煩、生氣。
其實孩子的心理是這樣的,他迫切的想要自己嘗試,當他不會不能的時候又迫切的想要你的幫助和支持,但是又不允許你過多地參與,因為那樣他會感到你干涉和妨礙了他的自主嘗試。所以,最好的方法,還是跟著孩子的需要走,他要自己做,就讓他自己做,他沒主動要我們幫助,我們就不參與,無論他做成什麼樣;但他要幫助,我們就馬上去幫,他覺得夠了,我們就停手,再讓他自己做。不要在意一時一事的結果,而要重視這個過程。
D.24-36個月
這時期需要格外提醒的就是不要放大威脅。孩子生活經驗匱乏,對什麼東西都充滿興趣,不太瞭解水、火、電、煤氣、攀高等危險因素的存在。如果大人毫不在意,那孩子是危險的;但是不能因噎廢食,過分保護,比較好的做法,是讓孩子適當的嘗試,用各種方法讓孩子瞭解到危險,而不是嚴厲的禁止。比如,熱水,可以在飲水機上燙一小下;比如電,可以創造一個條件讓孩子觸摸不危險但有足以讓孩子不舒服的電流。孩子探索自己和世界的活動應該被保證,遇到危險因素,也正好是孩子瞭解危險、增長知識和能力的機會。
總之,從會笑到現在,孩子都會更多的嘗試分離和獨立。如果他通過多次的嘗試認識到,他想親密的時候,媽媽就可以跟他親密,想要幫助的時候,媽媽就能來幫助,而他想自己玩、做事情的時候,媽媽也允許並關注,那麼,這個孩子的安全感就會比較穩定的建立,看不到媽媽是不擔心失去媽媽,媽媽不在身邊,媽媽的愛還在心裡,這樣的孩子就不會有分離焦慮,上幼稚園不會哭太久、長時間不適應,長大後失戀、親人去世、遭遇挫折都不會承受不住。
對孩子安全感影響最大的就是父母之間的關係,對於幼小的孩子來講,父母就是他們的整個世界,父母之間偶爾的不快相當於世界局部衝突,父母之間的冷漠和敵對如同德國豎起柏林牆,父母之間的激烈爭吵甚至拳腳相加就是世界大戰。而且,因為還不能夠區分自己的行為和環境的關係,孩子經常把父母間的衝突歸因於自己不好、不乖,從而產生很大的不安和負疚感。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父母能送給孩子最大最好的禮物,就是父母有一個美好的婚姻,這不僅直接利於孩子安全感的建立,對於孩子社會化、人際關係等諸多方面也是大有裨益。
在孩子三歲之前,母親對孩子比父親重要的多。而母親作為女性是非常在意親密關係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好,母親即便在事業上很成功,也會有很大的失落、空虛和不安,這種狀態下做母親,常不由得陷入兩難,如果孩子很獨立,自己的事情處理得很好,那麼母親會因為孩子不怎麼需要他而陷入失落,因為不被需要就仿佛自己不重要,就仿佛孩子和自己不夠親密;相反,假如孩子不能獨立,自己的事情處理不好,母親又會很失望,她對孩子有太多的期望,如果孩子不是一個好孩子,那麼她也就無從成為一個好媽媽,當女性沒有機會成為一個好妻子的時候,常常強烈的想成為一個好媽媽。只有她本人的安全感和價值感足夠時,只有當她不必再去懷疑自己是不是夠好時,她才不需用通過成為“好妻子”或者“好媽媽”來證明自己好。
倘若不能夠有一個幸福的婚姻,父母能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就是友好的離婚。為了孩子而維持一個不夠好的婚姻關係,遠不如和平、友善的分開;最差的情況是,父母離婚後彼此記恨,又用孩子來作為砝碼或者工具來傷害對方,比如禁止對方探視、指責孩子掛念對方,這種情況下,孩子的安全感就極難建立,長大後婚姻也很難幸福,生下的子女很容易精神抑鬱。幸福的家庭會遺傳,不幸的家庭也會遺傳。
我夠好嗎(4-5歲)
從四歲開始,孩子的自我意識逐漸建立,孩子開始有“我”的概念了,也就開始有記憶了。而父親的影響也開始漸漸趕上甚至超過母親了。
這個“我”是一個嶄新的我,孩子們會非常關注這個“我”夠不夠好,這就像作家寫完第一篇小說、建築家建好第一棟建築特別關心這些作品的反響一樣。這個“我”又是相當稚嫩的“我”,在自我認知和評價方面非常地依賴他人,非常需要他人的讚美、肯定和認同。而最主要的他人就是孩子的父母,其中父親的影響力通常又大大的超過母親。之所以如此,和男性在人類幾千年的文明中的統治地位有很大關係,母親通常代表家庭和情感,父親通常代表社會和責任。
父親欣賞、肯定自己的孩子,從理論上說,既不困難也不複雜。當孩子有一件事情做得不錯,父親走過去摸摸孩子的頭說,你這件事做得很棒!或者拍拍孩子的肩膀說,你能這樣做我很開心,就是對孩子莫大的鼓勵。父親對孩子說,“有你這樣的女兒我很高興”或者“你是一個好兒子”,都是對孩子極大的肯定。這些鼓勵和肯定,對於孩子的自我價值感、性別認同都是十分關鍵的。在這方面,父親的作用通常大於母親,這並非說母親的鼓勵和肯定沒有作用,而是說父親的影響力更大。
儘管理論上說起來很簡單,可遺憾的是,生活中,來自父親的肯定和鼓勵並沒有那麼充分。造成這個情況的最常見的是兩個原因:其一是父親的自我滿意度,其二是父親接納孩子不同于自己的能力。
我們知道,一個人自我滿意度越高,發現和欣賞到別人的優點和好處的能力就越強,一個人如果自我感覺特別糟糕,自己的需求很不能滿足,自己過得很不開心,也很少受到尊重和欣賞,那麼他就很難去欣賞和讚美別人。對於父親來講,能否得到妻子的欣賞和尊重格外重要,這直接影響到父親在什麼樣的心情下做怎樣的“父親”。所以,父親在外事業剛起步,在家得不到妻子的認同、欣賞和追隨,是父親不能夠很好的去肯定、鼓勵孩子的原因。需要說明的是,欣賞和肯定孩子不是一個可以學習到的技巧和方法,而是一種真實的狀態和能力,只有真誠地讚美和欣賞才有影響力,相反,如果沒有真誠的欣賞,一定有“真誠”的指責來填充。
第二點也是常見的。因為孩子固然從遺傳上來自父母,必有相像之處,但是孩子也是獨立的個體,必有不同之處。所謂的“接納”“尊重”就是針對這些不同而言的。父親有自己的個性和習慣,常自然的希望孩子像自己一樣。比如父親行事果斷高效,那麼面對一個優柔的孩子就是一個考驗,常常會奇怪甚至質問:你怎麼就跟我不一樣呢?做個事情怎麼這麼瞻前顧後、慢慢騰騰呢?
事實上,每種個性都有它的好處,比如憂鬱型的孩子往往“深刻”、“敏感”、“可靠”、“有才華”,樂天型的孩子往往“善於交際”、“適應力強”、“樂觀活潑”、“容易放下”,當然他們也各有各的局限。
作為父親,首先瞭解到孩子是不可能完全和自己相像的,其次能看到孩子個性中天生的優勢,抱著欣賞乃至學習的態度,那麼成為一個好父親也就不難了。當然,對於孩子個性中的局限和不足也是需要適當改善的,但這是第二位的。如果前者做不好,這部分肯定也做不好,而且會大大傷害到孩子的安全感和自信心。
綜上所述,倘若孩子在以上各個時期,所需的心理營養都能得到充分滿足,那麼孩子下一個階段的成長就會很自然很順利,也就是說孩子社會化發展、功課、情緒控制等方面都不會有太大的困難,這樣,孩子整個人生的發展也就了一個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