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幼兒期依戀的表現
一歲到兩歲的時候, 寶寶處於依戀關係明確期。 在此階段, 寶寶對特殊人的偏愛變得更強烈。 由於寶寶運動能力的發展, 他們可以去主動接近親近的人和主動探索環境, 同時他們把母親或看護人看作一個“安全基地”, 從此點出發, 去探索周圍世界。 當有安全需要時, 又返回看護人身邊, 然後再進一步去探索。 這個階段的寶寶可能會出現“分離焦慮” , —離開照看者時感到不安, 對陌生人的採取謹慎與回避的態度, 與親人分離時常表現反抗、緊張、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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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以後, 寶寶的依戀則表現為目的協調的夥伴關係。 寶寶能較好地理解父母的願望、情感和觀點等, 同時能調節自己的行為。 比如他能夠忍耐父母遲遲不給予注意, 也能夠忍耐同父母的短期分離, 他相信父母會回到他身邊。
二、依戀的類型
美國心理學家M.艾恩斯沃斯通過對寶寶的依戀行為進行實驗研究, 指出寶寶的依戀行為可以分為三種類型:(1)A型(回避型):約占20%, 這個類型的寶寶容易與陌生人相處, 容易適應陌生環境, 在與母親剛分離時並不難過。 但獨自在陌生環境中呆一段時間後會感到焦慮, 不過很容易從陌生人那裡獲得安慰。 當分離後再見到母親時, 對母親採取回避態度。 (2)B型(安全型):約占70%, 當最初和母親在一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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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依戀類型影響著寶寶在其它方面的行為。 例如:B型寶寶傾向于和父母有良好關係, 他們常遵守規則, 也願意學習新的東西, 這類寶寶比較容易適應新環境。 C型寶寶則經常用焦慮和反抗來對待父母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