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對幼兒獨佔玩具和食物這一問題有4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即樹立榜樣、對榜樣的評價和討論、培養分享動機、建立分享規則等。 前兩種方法大家常用, 這裡主要介紹後兩種。
(1)培養分享動機。 要想讓幼兒經常地、自覺地進行分享, 就不能只依靠教師的外部監督力量, 這需要幼兒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分享的願望和動機。 而這種動機首先來源於幼兒與別人分享玩具過程中和分享後所體驗的愉快感。 教師的責任就在於強化、鞏固這種愉快感。 老師可以說, “李揚, 你看, 你把玩具給王紅玩, 她有多高興呀!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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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要培養分享動機還需提高幼兒的思想認識, 讓其擺脫“自我中心化思維”。 並讓幼兒轉換到他人的位置(角度)去體驗或感受, 從而達到情感換位(移情)和擺脫自我中心的目的。
(2)建立分享規則。 分享規則對於幼兒分享行為的建立與保持也有著重要意義, 是一種比較合理的、有效的外部強制因素。 對爭搶玩具, 教師的常見對策是“輪流制”, 即讓××玩幾分鐘, 再讓××玩幾分鐘。 這種方法能在較短時間內處理爭端, 但長期效應不佳, 它使幼兒變得更加愛告狀、自我控制力差等。 較好的辦法是教師在班級裡建立玩具分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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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這種制度剛開始實施時也會有很多意外情況和一些混亂, 如有的幼兒一直占著玩具不放, “怎麼也玩不夠”, 但過一段時間後, 這種幼兒就會認識到, 如果別人也這樣做自己將沒有玩具, 因此, 他不得不調整自己的行為, 與別人分享。 這時教師再輔以榜樣法、評價鼓勵法等, 則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