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鯊魚與火車的大戰嗎?比賽打乒乓、打撲克, 比賽高臺跳水、灌籃比賽, 還比賽彈鋼琴、比賽打嗝……聽起來, 真夠亂七八糟的, 比相聲裡說的“關公戰秦瓊”還亂乎。
可是, 真的有這本《鯊魚鬥火車》的圖畫書, 登上過《紐約時報》的暢銷榜, 而且還在美國各地獲得過近20個大大小小的獎項呢。
這麼荒誕卻好玩的事情, 恐怕只有童書世界裡才會有。
翻開這本看來十分喧鬧的書, 不要急於跳到書名頁, 而應該先看看環襯圖畫中已經開始的故事, 再一路閱圖漫步, 來到最後幾頁。 這時你會發現:哦, 原來這個故事, 非常入情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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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的兩個男孩, 從玩具堆裡抓起了各自心愛的玩具——鯊魚和火車。 他們一個假裝鯊魚, 一個假裝火車, 想像出各種情境來鬥狠比拼, 競爭持續升級, 氣氛也逐步升溫, 直到……午飯時間到, 鯊魚和火車又回到玩具箱中。
原來書中那層出不窮、貌似激烈卻荒誕不經的爭鬥場面, 全不過是小孩子的想像罷了。
不過, 以上只是我作為成年人的解讀。 真正的孩子讀這本書, 尤其是酷愛火車、汽車、兵器和一些“兇悍玩偶”的孩子, 感覺一定完全不同。 他們有可能會“當真”, 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故事情境中;甚至可能在原有情境的基礎上, 編造出更為刺激的情境, 展開更為激動人心的故事。
這讓我想起兒時常常玩的“模擬打仗”遊戲:將象棋和軍旗的棋子擺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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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每一代人都玩過這類“無聊”的遊戲。 這本書的作者克裡斯·巴頓小時候玩的就是“大個兒吉姆”, 那是美國的70後、80後們一度迷戀的小人偶玩具, 其實就是動作卡通裡的那種肌肉男, 拳打腳踢, 除暴安良(大概也有反派角色), 而且老是打不死。 美國的男孩子尤其喜歡拿著這種人偶互相打來打去, 樂此不疲。
巴頓先生現在已經有兩個兒子了, 他們不再迷戀迷“大個兒吉姆”的肌肉, 而是喜歡鯊魚和火車。 不過雖然東西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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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細節, 在我看來特別值得留意。 在這本書的前頁, 畫面中兩個男孩撲到玩具箱裡一通尋找, 終於找出鯊魚和火車, 可其他玩具扔了一地, 並且兩個孩子鬥狠的樣子也有點“凶”;到故事接近尾聲時, 有人喊“吃午飯了”, 畫面中兩個男孩的神情卻一下子平和起來, 而且令人驚歎的是, 地上淩亂不堪的玩具, 也都被有序地收拾好了。
原來, 它們也構成了故事中的背景與道具。 我想作者應該是在嘗試表達這樣一種理解:兒童的想像遊戲, 不但要好玩、能開發智力, 而且還得能幫助調節情緒, 得能在不知不覺中建立起必要的秩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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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 怎麼畫面裡扔了一地的玩具, 最終都被收拾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