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家長們應該知道, 好玩是人的天性。 日本學者用超聲圖像觀察發現, 人在母腹中就有了最初的玩耍行為, 而且花樣還不少, 諸如揮手踢腿, 玩弄臍帶, 吸吮手指, 伸臂眨眼做怪相。 即使成年人, 好玩的天性也未泯滅, 8小時之外的打牌、下棋, 養鳥栽花, 不都是這種天性的流露嗎?玩也是孩子接觸社會, 認識世界的一種“學習”。
我們知道, 世界上萬事萬物看來雜亂無章, 但卻都有一個“序”。 孩子的發育成長也有一個序, 孩子成長的每一個階段都有一項適合他身心發展特點的主導活動。 如乳兒期(0-1歲)是情結交往活動;嬰幼兒期(1-3歲)是擺弄實物活動;學前期(3—7歲)是遊戲活動;學齡初期(7-12歲)是基本學習活動等等。
Advertisiment
Advertisiment
其實, 玩可以發展孩子的智力, 個性和社會適應能力, 這本身不也是一種學習嗎?比如許多孩子都喜歡玩“過家家”的遊戲, 你扮醫生, 我扮病人, 你當汽車售票員, 我當乘客等, 這時遊戲就再現了現實生活中的各種情景, 通過不同人物的思想觀點和情感, 這時塑造孩子的行為大有好處。 如有的幼稚園老師講, 原先怕打針的孩子, 扮演過“大夫”以後, 再打針時變得勇敢起來了。 遊戲中有時為了一個玩具或一條遊戲規則可能會發生爭執, 在解決爭執的過程中, 他們逐漸學會如何處理好群體關係, 也發展了同情、合作、尊敬、關心別人的個性品質。
現在, 不重視兒童早期教育的父母恐怕不多, 但要分清早期教育不是提前教育,
Advertisiment
如果孩子對某一方面產生興趣, 家長可以輔導孩子進一步學習, 並為之創造好的條件。 但如果孩子不願意學, 家長強迫學, 只能是事與願違, 成效不大。 明智的家長應該利用孩子好玩的心理, 寓教於玩之中。 可以針對具體事物教孩子認識, 描述, 比較、啟發他提出問題。 再大些, 做各種從簡單到複雜的遊戲, 與小夥伴對話, 和動物交朋友, 促進觀察, 想像記憶等能力和心智的發展。 腦子便在嘻嘻哈哈蹦蹦跳跳中接受更多更廣泛的“資訊”, 功能得到充分的開發。
Advertisiment
當然, 理解、順應孩子的好玩心理, 決不意味著聽之任之, 家長就大鬆手。 當孩子三四歲以後開始接受文化知識的學習時, 還應當把玩和學合理的安排、以免相互衝擊。 有的孩子玩起來上隱, 可以不吃、不
喝、不睡。 對此, 父母絕對不能遷就, 以防玩心太盛, 由好玩變成毫無節制的貪玩。 隨著年齡的增長, 學習活動應逐漸增大比重, 直至過渡到以學為主, 以玩為輔的學齡階段, 為適應即將到來的學校生活做好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