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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運動發育遵循的規律

正常運動發育的進程是以腦形態的完善和功能的成熟以及神經纖維髓鞘化的時間與程度為基礎的, 有一定的規律, 同時還需要骨骼和肌肉的參與, 因而運動的發育與神經系統的發育及全身的發育密切相關。 運動的發育主要遵循以下規律:

(一)頭尾規律

小兒總的動作發育方向是從頭至腳, 即順著抬頭→翻身→坐→爬→站→走這一趨勢逐漸成熟的, 最早是頭部的動作, 先會抬頭, 再會轉頭, 以後開始翻身, 6個月左右會坐, 再後是手臂和手的運動, 最後才是站立和行走――― 腿和腳的控制。

(二)由近及遠

動作發育的先後以軀幹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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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接近中心部位(身體中軸)的動作發育越早, 而離中心較遠部位的動作發育相對較晚。 以上肢為例, 先是肩部和上臂動作的發育, 接著是肘、腕部, 最後手指動作的控制能力才逐漸成熟完善起來。

(三)先大肌肉動作, 後小肌肉動作

粗大動作的發育先於精細動作的發育, 如先是抬頭、翻身、起坐等軀體大動作, 手指的抓、捏等精細動作繼後之。

(四)先整體動作, 後分化動作

小兒最初的動作是全身性的, 泛化的, 而後逐漸發育成局部的準確的動作。 如對於1、2個月的小兒, 若將其臉用手帕蓋住, 則小兒表現為全身的亂動, 到了5個月的時候, 小兒可表現為雙手向臉部亂抓, 但不一定能拉下手帕, 而到了8個月時, 即能迅速而準確地拉掉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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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先正面動作, 後反面動作

先能俯臥時抬頭, 而後才能仰臥時屈頸, 先學會向前行走, 再學會倒著走路, 先能抓取物體, 以後才是有意識地鬆手放開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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