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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子纏母厭父是不是病態

要想糾正兒童的“戀母症”。 首先, 作為母親(或孩子的親近者), 不要過於嬌慣孩子, 當孩子長到三、四歲時, 不要再總是將他抱在懷裡又親又吻, 以防孩子僅感到媽媽的溫暖, 而感不到爸爸的溫暖, 許多母親應該改變自己的心理狀態, 比如, 認為孩子還

有的孩子不僅纏著媽媽幹這幹那, 也纏著媽媽不讓上班。 家長有時被纏得沒辦法, 常常趁孩子不注意偷偷溜走, 或找個藉口走開。 孩子一見媽媽不見了, 就會大哭大鬧。 總這樣下去, 孩子會更加纏著媽媽, 唯恐媽媽突然離開。 其實, 出門前, 媽媽可以告訴孩子你要去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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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走, 多長時間回來, 最好不要不辭而別, 那樣會使孩子很不安。 說好了與孩子分手, 任他怎麼哭鬧, 也要毫不猶豫地走, 讓他覺得媽媽有自己的事情, 小孩子不該阻止。 時間長了, 孩子就會習慣與母親“分離”一段時間。 如果孩子能夠乖乖地向你告別, 那麼家長應該及時鼓勵孩子。

6-13歲屬兒童的“情感斷乳期”, 要及早培養孩子的獨立性。 可以從6—7歲開始讓孩子單獨睡一個小床, 有條件的可以從幼兒時就開始訓練孩子一個人入睡。 多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和自信心, 大膽放手讓孩子自己做事, 讓孩子多和其他小朋友接觸, 擴大交往範圍, 轉移和淡化孩子的“戀母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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