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稚園上學的三歲女童黃某, 因不滿中午吃飯時被老師批評太慢, 竟然私自“出走”。 所幸, 她在路上走時, 被好心人發現送到派出所, 避免了意外的發生。
“要不是你們將孩子送回來, 我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真是太感謝員警同志了……”1月9日, 荻海派出所的民警將一名出走的三歲女童送回幼稚園時, 該園老師激動地說。
當日12時30分, 當地一位村民急匆匆地走進荻海派出所, 懷裡抱著一個三歲左右的小女孩, 村民告訴值班的所長李文學, 她見到這個孩子一個人在路上走, 很不安全, 問她是哪家孩子她又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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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裡, 小女孩一言不發, 面對民警的提問就是不開口, 問多幾次, 小女孩就放聲大哭。 沒辦法, 民警只好從小女孩身上找線索。 通過小女孩穿的校服, 民警見到了一個幼稚園的標識, 上面印著某國際教育集團字樣。 於是, 民警帶著小女孩到轄區的幾間幼稚園尋找。 當民警帶著小女孩到附近的一家幼稚園詢問時, 幼稚園的老師跑了出來。 老師告訴民警她們正焦急地尋找這個孩子, 沒想到孩子跑了出去。 民警問小女孩是不是在這間幼稚園上學時, 小女孩躲到民警身後點點頭。
原來, 走失的小女孩叫黃某, 今年三歲, 是該幼稚園小班的學生, 當天中午吃午飯時, 小女孩吃得比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