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 某地一幼稚園校車內留有一名3歲左右的小女孩, 被路人發現後緊急叫來老師, 努力救出女孩。 “當時孩子滿臉通紅, 頭髮和衣服都濕透了。 ”29日記者採訪幼稚園時, 園方竟稱當時是在進行解救演練。
把一名3歲小女孩置於密封的車內數小時, 然後由路人發現之後再緊急解救, 這個“解救演練”太逼真了吧!逼真得讓人脊背冒汗。 說句難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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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園方的說法, 這個旨在“在沒有鑰匙的情況下如何將學生救出”的“解救演練”知會家長了嗎?從11時30分開始到13時40分, 為何獨留這個小女孩在車廂內“演練”2個多小時?莫非是園方故意留下一個人, 專門留給路人發現?這種蹩腳的藉口, 誰會信?
小女孩平安無事, 校方說什麼都可以, 只是, 如果這次事件就這樣輕描淡寫, 不認真總結、汲取教訓, 下次恐怕就未必有那麼幸運了。 幼稚園把小朋友遺落在接送校車內的事件, 近年來可謂層出不窮, 小朋友被活活憋死的案件也時有發生。
可氣的是, 血的教訓並未被大家深刻吸取, 同類慘劇險些上演。 其實, 把孩子悉數帶下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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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這次雖然沒有造成重大事故, 但這種疏忽是危險的, 教育管理部門應該適時介入, 進行調查, 並予以嚴懲, 還家長一個說法, 也讓他們長點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