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戶外活動時, 為了培養孩子預測、判斷、回避危險的能力以及探索、創新、自主的精神, 教師允許孩子嘗試各種他們自創的具有“冒險性”的活動及自己發明的一些遊戲設施的“非常規”玩法, 不會輕易制止或強調幼兒完成某一項動作或活動, 相反, 他們還會參與到孩子們新奇剌激的活動中去, 成為孩子們活動中“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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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Schweinfurt幼稚園曾調查過鼓勵幼稚園運動與事故發生率之間的關係。 實施時間共持續8周, 實驗組幼兒在運動方面受到鼓勵, 結果發現這些孩子不僅運動能力較強, 而且事故發生率也下降了, 而對照組的幼兒幾乎沒有什麼改變。
當然給孩子以充分自由的前提是, 讓孩子掌握一些基本的、必須的安全行為規則。 當孩子第一次玩某一器械, 或對一些遊戲設施還未完全適應, 或嘗試某些具有危險性的活動時, 教師會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成人, 與孩子們一起討論、分享如何安全使用某一器械、可能存在的危險以及如何避免危險發生的經驗等, 並在兒童對這些器械設施活動的反復嘗試中給孩子以適當的安全指導與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