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 一所幼稚園的小班, 在新學期安排的第一節集體活動課是, 讓孩子們玩玩具。
老師把裝玩具的箱子搬到活動室以後, 對孩子們說:“小朋友們, 今天我們玩玩具, 好嗎?”“好——”小朋友們聲音嘹亮地齊聲回答。
老師繼續提出要求:“小朋友們, 等一會兒, 大家按照先後順序, 一個人一個人地到前邊來取玩具。 每人只取一個玩具玩, 過一會兒再相互交換。 記住了嗎?”“記住了——”孩子們的喊聲比剛才還要大。 老師欣慰地點頭微笑。
誰知, 孩子們嘹亮“記住了”的話音還沒落, 全班三十個孩子, 就一窩蜂似地爭先恐後地上前去搶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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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五顏六色、各式各樣的玩具, 對孩子們可以說是“擋不住的誘惑”。 剛才老師的要求全都當成“耳旁風”了, 有的孩子一下子拿了好幾個, 把家虎似地把著不放。 剩下的玩具沒有什麼好玩的了, 後邊的孩子沒有拿到, 上手就奪, 拿到幾個玩具的孩子就緊緊抱著不放。 孩子們扭成一團, 玩具也散落了一地。
出現這種局面, 是老師始料未及的。 老師一個勁兒地大聲說:“小朋友們, 不要搶, 不要搶!”但孩子們似乎什麼都沒有聽見, 繼續玩命地爭搶。 當時, 竟然有十多對孩子, 為了爭奪玩具雙方僵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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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小孩子為爭搶自己喜愛的玩具, 甚至對其他小朋友玩起了“全活兒”——連推帶打、又踢又抓等。 有哭的, 有鬧的, 哭聲吵鬧聲交織在一起, 活動室一下子就亂成了一鍋粥。
更使在場老師驚訝的是, 當一個小女孩的玩具被一個小男孩硬搶走時, 那小女孩毫不示弱, 竟然上手就“啪”地一聲, 給了那個小男孩一個乾脆利索、清脆響亮的耳光!把老師嚇了一跳。
當老師趕緊把那個小女孩叫到旁邊, 低聲但很嚴肅地問她為什麼打小朋友時, 她竟然振振有辭, 理直氣壯地說:
“我媽媽說了, 誰要欺負我, 就讓我打他, 可不能吃虧!”
聽了孩子這樣一番辯解, 老師一臉無奈, 只能苦笑,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據幼稚園小班老師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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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好, 今非昔比。 九成以上的新生家長, 都曾經直接明示或者暗示過孩子:“該爭的時候要爭, 該搶的時候要搶, 不要怯陣。 不爭不搶就要吃虧。 ”個別家長甚至指使說:“遇到有人打你, 你就要更厲害地打回去!不要手軟!”
坦率地說, 我是不贊成這樣教育孩子的。 小孩子進入幼稚園過集體生活, 這是為將來進入社會, 參與社會生活的“演習”, 幼稚園應當是個“演習場”。 要教育與別人和諧相處, 相互謙讓。 只是一味地“不吃虧”而沒有謙讓的品格是不能融入社會, 被社會所接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