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是幼稚園最重要的常規工作之一。 對幼稚園來說, 不允許有重大傷害事故發生, 比如:大骨折、大外傷(有後遺症)、輕度燒傷等。 一般的責任事故也不能出現。 實際上幼稚園事故的發生率是很低的, 但一旦發生了, 對家長就是百分之百地無法交代。 雖然媽媽自己帶孩子活動時也會發生意外, 但幼稚園方面, 即便是寶寶受了很微小的輕傷, 對帶班老師的考核也是非常嚴格的, 對老師的評選、晉級通常會起到“一票否決”的作用。
寶寶在幼稚園發生意外事故, 是媽媽覺得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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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寶寶在幼稚園發生事故的原因, 不外以下幾種:
1、幼稚園裡存在一些不安全隱患。 硬體上的有:用具用品放置不當, 玩具設施不符合安全規範, 門衛管理疏漏, 房屋建築不適合幼兒活動等。 軟體上的有:老師教學經驗少, 組織活動的能力差, 該提示的沒提示。 個別老師安全意識淡薄等。 幼稚園和老師應及時排除這些隱患, 家長們發現了也要及時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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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寶寶身體發育尚未成熟, 大腦對身體動作變化不能做出相應的靈活反應。 還有, 寶寶生活經驗缺乏, 對自己行為將會產生的後果沒有預見性。 比如:小朋友在奔跑時看見別的小朋友迎面而來, 不會安全躲閃、回避;不知道在滑梯上推小朋友會出現什麼樣的後果;兩個小夥伴做遊戲, 不能保持適當的距離, 或者撲空了, 或者一個一彎身子就把另一個頂摔跤等等, 大一點的孩子冒險精神萌芽, 也是事故的隱患之一, 這些都需要老師和家長嚴密注視, 並進行有目的地引導。
3、媽媽的錯誤觀念為寶寶安全留下隱患。 有的媽媽熱衷於給孩子扮酷, 給孩子穿上厚底鞋、緊身褲等, 使孩子活動不便, 活動時易失去平衡。 也有的媽媽為了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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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稚園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概率是很低的。 家長不應該對偶然發生的小碰傷過於掛心。 實際上, 就是在幼稚園發生的事故中, 也只有少數是由於教師責任心不強或是事先沒有考慮周全造成的, 大多數還是防不勝防的意外。
一旦寶寶在幼稚園發生了事故,
絕大多數老師會覺得很內疚,
都會主動向家長道歉。
此時,
家長應該先分清事故原因:如果是老師懲罰孩子或責任心不強造成的,
應該找園長或上級領導來解決問題。
對正常情況下出現的意外事故,
就不要過於嚴厲地責備老師,
避免老師內疚的心情變成抵觸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