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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能給孩子什麼樣的成長促進因素

與其考慮, 孩子最應該學什麼?不如換個角度來看, 幼稚園能給孩子什麼樣的成長促進因素?

1. 幼稚園要求孩子按照一定的行為習慣照顧自己。

為什麼是3歲而不是4-6歲任意一年上幼稚園?這是因為3歲開始, 孩子面臨著一個成長的分水嶺。 孩子要懂得照顧自己, 建立基本的自我服務能力。 不能再像在家裡那樣吃喝拉撒睡只靠哭笑就有父母來服務。 這種轉變是非常具有社會意義的。 因為孩子能否走出這種“自我概念”(覺得世界是圍繞著自己轉的), 決定了其社會化的水準。 而且, 社會化的過程, 正是許多心理品質培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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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 角色取替能力(我能猜測別人的想法)、同理心(我能感受你的感受)、合作(我可以和別人一起完成)、分享(我需要向別人敞開自己的世界)…………

很多人可能會以為, 那在家也一樣有行為習慣的培養啊。 只能說環境和角色不合適。 有個幼稚園一位很優秀的老師在處理一個小班孩子亂丟玩具的行為問題時, 孩子還沒等老師發問就自己哭著承認錯誤了。 這個現象其實是很了不起的。 說明這個孩子的角色取替能力發展得很好, 而且懂得誠信, 知錯就改。 這些品質, 是比學習任何具體的知識都要珍貴的。

2. 幼稚園能讓孩子玩這裡有幾層意思。

孩子玩的內容擴大了, 畢竟是一大堆孩子在一起。 孩子玩的方式是按照遊戲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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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平行遊戲一直到高水準的合作遊戲進展。 而這些不是自然就會的, 得在互動中完成。 孩子成長的方式就是通過玩, 這個觀點並不是很多人都能認識到的。

3. 幼稚園能讓孩子接觸到更多的資訊。

這點不再贅述。 科學、社會、藝術、閱讀、語言……, 每個學科的劃分都是有其必然的科學依據的。 一個再牛逼的家長, 也不能代替一個水準一般的幼稚園。 因為在知識的合理性和學習過程上, 家長肯定不如老師專業吧。

4. 幼稚園能讓孩子吃點苦頭這些的苦頭不是說懲罰之類, 而是讓孩子的訴求並不能馬上得到滿足。

往往想做什麼不是就能做什麼的, 想要什麼也不是就能想要什麼的。 往往很多時候, 父母肯定做不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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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師可以哦。 甚至乎, 有的老師很擅長運用這種“整人”的策略, 讓孩子接觸到“人性豐富的社會”(你懂的)。 有人可能質疑, 那幼稚園這樣做不是違反職業道德嗎? 話說, 在孩子這個水準, 也就只是讓他(她)經歷一些心理感受的過程而已。 真正違反職業道德的事情畢竟是少數。 但你能否認, 人長大的過程不就是要學會處理和極品人渣的相處嗎?所以, 從這個角度看, 其實適當讓孩子在安全範圍內接觸這些, 也是成長的任務之一。 因此, 很多幼稚園的很多水準很差的老師, 在這點上算是做到了鍛煉孩子的挫折感。 長大後他就知道, “人生難免遇到幾個人渣, 眼前這點算不了什麼”。

其實, 是我們低估了孩子的心理, 低估了人類的適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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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命在, 孩子就能找到屬於自己的精彩。 哪怕環境再惡劣。

所以, 教什麼, 學什麼, 真的不是那麼重要, 關鍵是, 他能不能在生命經歷的不美好中, 能不能找到點美好。

最後陳詞:我們一直以為孩子需要接受最好的教育, 我們應該呵護,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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