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考慮, 孩子最應該學什麼?不如換個角度來看, 幼稚園能給孩子什麼樣的成長促進因素?
1. 幼稚園要求孩子按照一定的行為習慣照顧自己。為什麼是3歲而不是4-6歲任意一年上幼稚園?這是因為3歲開始, 孩子面臨著一個成長的分水嶺。 孩子要懂得照顧自己, 建立基本的自我服務能力。 不能再像在家裡那樣吃喝拉撒睡只靠哭笑就有父母來服務。 這種轉變是非常具有社會意義的。 因為孩子能否走出這種“自我概念”(覺得世界是圍繞著自己轉的), 決定了其社會化的水準。 而且, 社會化的過程, 正是許多心理品質培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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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會以為, 那在家也一樣有行為習慣的培養啊。 只能說環境和角色不合適。 有個幼稚園一位很優秀的老師在處理一個小班孩子亂丟玩具的行為問題時, 孩子還沒等老師發問就自己哭著承認錯誤了。 這個現象其實是很了不起的。 說明這個孩子的角色取替能力發展得很好, 而且懂得誠信, 知錯就改。 這些品質, 是比學習任何具體的知識都要珍貴的。
2. 幼稚園能讓孩子玩這裡有幾層意思。孩子玩的內容擴大了, 畢竟是一大堆孩子在一起。 孩子玩的方式是按照遊戲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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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不再贅述。 科學、社會、藝術、閱讀、語言……, 每個學科的劃分都是有其必然的科學依據的。 一個再牛逼的家長, 也不能代替一個水準一般的幼稚園。 因為在知識的合理性和學習過程上, 家長肯定不如老師專業吧。
4. 幼稚園能讓孩子吃點苦頭這些的苦頭不是說懲罰之類, 而是讓孩子的訴求並不能馬上得到滿足。往往想做什麼不是就能做什麼的, 想要什麼也不是就能想要什麼的。 往往很多時候, 父母肯定做不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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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是我們低估了孩子的心理, 低估了人類的適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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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教什麼, 學什麼, 真的不是那麼重要, 關鍵是, 他能不能在生命經歷的不美好中, 能不能找到點美好。
最後陳詞:我們一直以為孩子需要接受最好的教育, 我們應該呵護, 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