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過多次的幼稚園事件之後, 各幼稚園對於門衛管理制度都進行了調整 ,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 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 特制定門衛保安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保安必須持證上崗。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 認真履行值班制度, 克盡職守, 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 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 經驗證登記掛牌後方可入內。 參觀來訪人員須出示介紹信或有關證件。
Advertisiment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 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本園家長接送幼兒, 需憑幼稚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稚園, 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同時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 嚴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稚園大門, 其餘時間關閉幼稚園大門。
8、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 每天做好幼稚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 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 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 不能處理的, 及時上報幼稚園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Advertisiment
9、熟悉火警, 急救等緊急措施, 發生事故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