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永平
誰都不會否認,
幼稚教育應該給幼兒以知識,
應該發展幼兒的能力,
應該激發幼兒積極的情感。
我認為這還不夠,
幼稚教育還應讓幼兒感受到幸福。
並且,
我堅信,
幼兒有沒有獲得幸福,
是衡量幼稚教育成效的最根本的標準。
本文試圖對這一問題作一種理論上的反思。
1.幸福是美好童年不可缺少的
幸福是人類的根本追求,
人類的一切奮鬥都指向最終的幸福。
幸福是主體的一種積極的心理感受,
這種感受是同人生的內在生命力量聯繫在一起的。
一切與人的身心健康成長相關的積極感受才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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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幸福不是一種外在的恩賜,
幸福也不等同於物欲享受。
兒童在生命成長的過程中,
除了機體在生長發育外,
他的精神也在成長。
兒童來到人世,
就開始建構自己的精神世界,
進入如蒙台梭利所說的“精神胚胎”期。
這個時期,
不同於他的“生理胚胎”期,
也不同于日後的成人生活階段。
蒙台梭利認為,
“生活最重要的時期並非大學時代,
而是人生之初,
即從出生到6歲這一階段。
這是因為,
這一時期正是人的潛能,
其最偉大的工具,
本身開始形成之時。
不僅僅是智慧,
人的所有心理能力亦然。
”精神胚胎期,
兒童開始心理建構的工作。
這種工作,
是兒童生命本能的自然展開。
兒童在成長過程中也許的確不能缺少成人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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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兒童主要的和根本的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使自己長大成人。
“兒童並非毫無能力,
並非須事事依賴成人,
好似一隻等待成人灌注的器皿。
正是兒童‘創造’了人,
沒有一個人不是從曾經經歷過的兒童時代的創造而長大成人的。
”“是兒童自己從周圍世界中吸取材料,
是兒童用這些材料造就未來的人。
”兒童生命成長過程中表現出來的這種創造能力是其心理世界不斷發展和完善的原動力。
對於兒童來說,
不受任何阻礙地投入到自己的創造活動之中,
就是最大的幸福。
正因為如此,
我們必須把兒童在其內在的巨大潛能指引下的創造、建構活動,
看作是對整個人類的建構和完善,
是人類邁向真正自由和幸福的必須經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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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過程中,
兒童“創造了人類智慧的所有要素,
以及人類所幸具有一切。
”對兒童而言,
這個過程本身就是一個十分幸福的過程,
只有當兒童的精神建構活動不斷受到成人的無理阻擋的時候是例外。
總之,
兒童的幸福是與兒童的精神世界的成長聯繫在一起的。
一切有利於兒童精神世界成長的活動,
一切與兒童的身心發展需要一致的活動都有可能給兒童帶來幸福。
一切違抗兒童成長內在力量的、外在強加的活動對兒童來說均無幸福可言的,
甚至是不幸的。
必須指出的是,
幸福是一種真正的愉快,
它可能外露,
也可能內藏。
所謂真正的愉快是指這種感受是發自兒童內心的,
是與其成長的方向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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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感受能引發兒童不斷地創造、探究和成長。
愉快不一定都是幸福,
不當的物欲、無理的要求、侵犯他人的快感等均與幸福無關。
2.幸福為什麼與部分幼兒失之交臂
現實生活是否讓幼兒感受到了幸福?這個問題涉及到影響幼兒生活的所有方面,
本文受篇幅所限,
無法對這個問題作全面深入的討論,
而只從幸福為何遠離幼兒、至少是部分幼兒的成因方面作一些粗略的討論。
首先,
我要認定的一點是,
許多兒童感受到了幸福,
他們生活在幸福中,
並為了幸福而生活著。
同時,
我也斷定,
還有許多兒童並沒有真正地體驗到幸福,
或者沒有充分地體驗到幸福。
兒童有沒有體驗到幸福,
不是憑成人去問兒童幸福不幸福就可以斷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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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需要瞭解兒童的現實生活,
瞭解兒童的真實感受,
要從兒童生命尤其是精神生命成長的歷程中辨析兒童是否真正感受到了幸福。
為什麼有那麼多幼教專業人士在呐喊“發展兒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