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類真人秀電視節目自引入國內以來日趨流行, 眾多電視臺爭相“上馬”, 成為娛樂行業“新現象”。 但在風風火火的視覺秀背後, 有各界對未成年人被過度商業化、娛樂化包裝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憂慮。
自親子類真人秀《爸爸去哪兒》後, 國內掀起一股明星攜子女參與真人秀節目的熱潮, 這類節目甚至成為一些電視臺的“檯面劇”。 業內人士曾經點評:“虛火太旺, 但又不得不跟風”。
參加真人秀節目“掙快錢”的誘惑, 讓不少明星攜家帶口上陣, 博取名利雙收之效。 然而, 在公共平臺上播出的真人秀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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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明星親子真人秀節目“降虛火”的呼聲不絕於耳。 2015年7月,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於加強真人秀節目管理的通知》, 要求真人秀節目不能變成拼明星和炫富的場所, 應注意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儘量減少未成年人參與, 對少數有未成年人參與的節目要堅決杜絕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的不良傾向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現象。 同年9月起實施的新廣告法也做出明確規定, 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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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又出臺真人秀“限童令”, 將從節目數量、內容、播出時間等方面對此類節目進行引導調控, 目的就是要通過正確的價值引導, 為尚未成年的孩子撐起一把“保護傘”。 相關真人秀節目應更注重精神內涵, 用積極的價值導向為社會風氣注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