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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產的途徑有哪些

妊娠1 6周以后, 由于上述的生理特點, 中止妊娠的途徑則與早孕完全不同, 而與足月妊娠時引產近似, 須引起規律性子宮收縮, 促使宮頸管消失、宮口開大。 中期妊娠時較足月妊娠難于發動宮縮, 宮頸擴張條件亦較差, 須通過以下幾種途徑中止妊娠:
1.藥物刺激子宮收縮。 正常妊娠時, 體內的孕酮與前列腺素呈平衡狀態, 不易誘發宮縮, 尤其在妊娠中期時平衡狀態更加穩定, 即使用一般宮縮藥如催產素也很難引起有效宮縮。 外源性藥物加強前列腺素的優勢, 打破這種平衡, 可引起節律性宮縮導致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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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源性前列腺素引產和芫花及利凡諾引產引起的內源性前列腺素增加, 都屬于此種作用。
2.藥物減少胎盤激素的分泌。 應用藥物直接作用于滋養葉細胞, 使其退化變性, 因而使胎盤功能減退, 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及孕酮分泌減少。 孕酮失活后, 使體內前列腺素解除抑制, 導致流產。 天花粉、利凡諾及高滲鹽水等均可引起滋養葉細胞壞死。
3.機械性刺激子宮收縮。 包括急劇增加子宮容量和機械性刺激宮頸管引起反射性宮縮。 高滲鹽水或其他高滲溶液注入羊膜腔內使羊水量驟增屬于前者。 宮內放水囊, 一方面增加宮內壓, 同時亦有刺激宮頸管作用。 明膠棒、探條、宮內放置導尿管等均屬于機械性刺激宮縮。
4.手術取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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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經腹和經陰☆禁☆道剖宮取胎及鉗刮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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