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孩子談離婚之“三要
”1.要告知要主動用平和的態度告知孩子離婚的決定。 找一個適當的時機, 最好是父母親一起坐下來跟孩子談論。 根據年齡的不同, 講的內容也可以不同。 可以如此告訴孩子, “爸爸、媽媽因為一些原因沒有辦法相處下去, 然而我們對你的愛不會因此有任何的減少。
2.要溝通要適度對孩子表達自己的情緒。 告訴孩子, “爸爸媽媽對於離婚這個決定很抱歉, 我們是大人, 大人也難免會有做得不好的時候, 父母很努力試過了, 但發現沒有辦法再開心地相處下去, 然而這卻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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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教導要教導孩子如何面對別人的異樣眼光。 過去我們看過很多的例子, 孩子因為不知如何面對學校同學的嘲笑和異樣眼光, 所以和同學的人際關係一落千丈, 甚至開始翹課。 父母親應該把離婚後可能會發生的事情告訴他, 比如“媽媽會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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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做的事, 自然也有切記一定不能做的事。
和孩子談離婚之“三不”
1.不攻擊第一, 不攻擊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評或攻擊另外一方。 離婚後, 讓大人之間的恩怨情仇留在兩人之間, 如果對彼此有所不滿, 那也只該是兩個大人之間要面對處理的事情, 千萬不要在孩子面前破壞另外一方父母的形象, 以免造成孩子的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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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剝奪不剝奪孩子見另一方父母的權利。 離婚後, 另外一方的父母擁有探視權, 許多擁有監護權的父母卻想方設法阻止, 只因為想要報復對方, 讓其嘗嘗無法如願的痛苦。 這麼做真正受傷害的是孩子, 使他無法在“情緒雙親”的情況下成長, 所以萬萬不可。
3.不傳話不透過孩子去打探及傳話。 很多父母親離婚後是透過孩子去傳話的, 比如“你這個星期天見到你爸的時候, 告訴他叫那個狐狸精……”, “你跟你爸說, 讓他付贍養費……”, 這些很情緒化的話語都不該透過孩子去說。 更不該要孩子去打探前妻(夫)的感情生活:“那個男人一星期來家裡吃幾次飯?”孩子只該做孩子應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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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做心理諮詢時, 最常聽到家長說的一句話就是“一切為了孩子”。 然而, “一切為了孩子”, 真正的意思, 不應是守住殘缺不全的婚姻, 給孩子一個表面上完整的家, 而是父母親應該盡一切努力, 幫孩子創造一個“情緒雙親”的健康成長環境。
怎麼做, 才能真正落實呢? 一個媽媽跟我分享她的心得, 她說當她知道老公在外面有外遇, 要求離婚的時候, 感到天崩地裂, 憤恨不已。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領悟到, 我對孩子的愛, 遠大于對老公的恨, 所以出於孩子的愛, 我要放下心中對另一半的不滿和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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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想通這件事情後, 心情就豁然開朗, 心平氣和地把婚離了, 也跟前夫達成協議, 要一起照顧孩子。 太棒了!這是非常正面的示範, 只要父母親在離婚時, 能夠不忘感受心中對孩子的那份愛, 就能更有效率地“一切為了孩子”, 將離婚對孩子的心理傷害降到最低, 同時也有助於自己情緒的療愈。 讓我們一起努力, 為孩子們打造“情緒雙親”的健康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