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這個詞對於大家可能都不陌生, 但是卻很少人瞭解這種疾病, 根據有關專家分析患強迫症的青少年, 都有以下兩個特點:
(1)對自己的某些觀念和行為清楚的知道完全不必要, 但自己無法加以控制。
(2)患者本人對自己的疾病很苦惱, 十分想治癒, 跟成年人相比, 青少年患者由這些症狀而造成的精神障礙和心理壓力一般要輕得多, 因而治癒可能性也更大。
那麼, 強迫症可分為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 它們各自的表現有什麼呢?
首先、強迫觀念表現為反復出現各種無意義的觀念, 思想及衝動。 主要表現有以下5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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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迫性懷疑無根據地懷疑自己有件事未很好完成。 比如:出門後懷疑門窗未鎖好, 懷疑自己在考卷上沒寫上姓名, 懷疑剛塞入郵筒的信未貼上郵票等等。 這種無根據的懷疑反復出現, 迫使自己反復去查對, 不但浪費時間, 而且當有重要事情要做時反而心不在焉了。
(2)強迫性追憶做事情不能集中注意力, 在做某件事需全力以赴完成的任務時, 莫名其妙出現對某種往事、某句歌詞、某次與某人發生的小爭執的反復追憶。 明知這種追憶毫無意義而且分散注意力, 仍不斷縈繞於腦海, 而且心理越煩越擺脫不了。
(3)強迫性想像沒有根據的懷疑別人的行為意識。 例如某少女一見到陌生男子走近, 就會想像對方要和自己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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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強迫性憂慮對一些自然或生物界人所共知的現象無目的地思考, 或表現出“杞人憂天”式的愁慮。 比如, 為什麼人有男女之分, 為什麼1+1等於2, 為什麼光傳播速度比聲音快等等。
(5)強迫性對立思維反復出現概念記憶的對立現象。 如見路牌上的向東標誌會覺得是向西, 看到“好”會立即引起“壞”的印象。 患者因而經常提心吊膽, 怕說錯話, 做錯事。
然後是強迫行為, 它的主要表現是無意義的, 刻板的, 重複的, 儀式化的動作, 沒有期望什麼結果。
(1)強迫洗滌如不管手是否清潔, 一接觸某樣物品後就急於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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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強迫計數如走路時計算走的步數, 或天天數上學途中看到的電線杆, 一旦出錯, 就會從頭來過。
(3)強迫儀式做日常動作刻板、機械重複。 比如開門後必先後退兩步, 再往裡走, 鎖門前必先用手舉鑰匙在空中比劃幾下, 看到站牌必舉手敬禮, 如有忽略, 必退回敬禮才感到舒服。
兒童時期的經歷和影響是青少年強迫症的主要原因, 而且與自幼養成的個性特徵有關。 膽小謹慎、少年老成、做事優柔寡斷, 缺乏豐富的生活情趣, 固執, 過分追求完美, 學習和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條, 一絲不苟, 諸事愛鑽牛角尖, 刻板, 不善隨機應變, 適應陌生環境很慢等, 這些都可能是前少年潛在強迫症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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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作為家長和學校應該注意:家庭教育不要過分嚴格、粗暴, 學校管理規定要適當, 多給學生留點自主自由空間, 這樣可以相應的減少青少年強迫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