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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歲起,請嚴格一點

父母們為什麼更願意對孩子寬鬆一點兒?

父母們對孩子的情緒十分敏感, 擔心教訓孩子或過分頻繁地說“不”, 都會給他們造成心靈創傷。 此外, 如今的爸爸媽媽們往往十分珍視與孩子之間關係, 希望受子女喜愛和尊敬。

很多人似乎很難接受這一事實:一旦成為家長, 有時難免會不得人心。 另外, 最後的原因或許很簡單:我們之所以嬌慣孩子, 完全是由於時間太少的緣故。 畢竟, 大部分母親是職業女性, 全職媽媽們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忙, 誰又願意把如此有限的時間花在對孩子明令禁止、實施懲罰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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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歲開始更嚴格一點兒吧

按照孩子的發展規律, 他們在4歲以前還不瞭解規則和行為後果之間的聯繫。 從4歲起, 我們就可以加強紀律。

*制定規則:對4歲及更大的孩子, 我們可以針對他們最令人頭疼的行為表現, 諸如和小朋友打架啦, 說話粗魯無禮啦, 制定一份規則清單。 育兒專家建議, 對於4~8歲的孩子可以制定不超過5條的規則。

*確定違規的後果:父母要清清楚楚地寫明, 如果違反規則, 將有怎樣的後果, 比如說短時期內不再享受某些“好處”。 (選擇孩子最喜歡的活動作為“好處”, 如出外遊玩, 請朋友上家裡來, 或者在臨睡前看影碟。 )一旦孩子違規時, 立即貫徹行為後果。 這個時候, 無需警告, 不用討價還價, 也沒有第二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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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傢伙認為有商量的餘地, 他們可就不大會把你的規則當真了。

*做好反反復複重申規則的準備:研究學齡前兒童的教育專家說:“在兒童這個年齡段, 父母要想他們聽話去做某事, 或許得說上個百八十遍才行。 ”

*規則要公平合理:我們要瞭解各年齡段的相應特點, 以保持合理的期望。 如果你4歲的兒子總是在飯桌旁坐不住, 你就要知道, 通常6歲的孩子會比4歲的時候更加能夠“坐得住”, 而等到8歲, 他們的表現還會要好很多。

*面對孩子違規的行為, 家長的反應要言行一致, 平靜迅速:有些家長往往空發號令, 光口頭嚷著要怎麼怎麼樣, 譬如, “不准那樣!”或者“叫你別幹, 我說話算話的!”但從來都不落實到真正的行動上。 要記住老話——行動比言語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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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拒絕

如果孩子苦苦央求, 嗚嗚抱怨, 胡攪蠻纏, 軟磨硬泡, 總讓你禁不住心軟——“就這一次吧”, 你的孩子就會斷定, 當媽媽說“不”時, 其實意味著“還有機會”。

然而請記住, 以長遠的眼光看來, 妥協是有害的。 一旦說了“不”, 就一定要堅持。

如果孩子求你買一件你不想給他的東西, 譬如含暴力的電腦遊戲, 或者晚飯前吃的糖塊, 你得說“不”, 然後解釋為何拒絕他。 一旦你給出了解釋, 就別再討價還價, 談判協商, 甚至放棄剛才的主張。 你要做的只不過是設下規則。 你要傳達給孩子的資訊是——你是家長, 有些事情你說了算。

適可而止

紀律嚴明並不意味著苛責甚至虐待。 父母不管是制定規則還是實施懲罰, 都應該心平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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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含關愛, 注意別脅迫和恐嚇孩子。

懲罰也不要過分。 別老想著“該怎樣才能教訓教訓這小子?”多想想怎樣能幫助孩子達到你的期望。 說到底, 有效的紀律還是為孩子自己好:如果他現在對簡單的規則——如“不打妹妹”或“說真話”——都置之不理, 他怎麼能學會在將來與人打交道時尊重朋友、坦誠待人?記住, 紀律嚴明的目標不是權力與控制, 而僅僅是為了教會孩子如何在生活中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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