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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優擇偶有助於孕育優秀寶寶

謹防遺傳病

據有關專家統計, 現已發現各種遺傳病4000多種, 其中很多遺傳病仍無法治療, 如果父母雙方或一方有遺傳病, 那麼他們的子女或部分子女就會承襲 該遺傳病, 而且還會按遺傳病規律一代一代地延續下去, 如兩個患白化病的個體結婚, 子女都會患白化病, 兩個先天性聾啞的個體結婚, 子女一般為先天性聾啞。

擇偶需講“地利”

所以說, 在選擇物件時要盡可能地擴大區域範圍, 可以跨縣、跨市、跨省、甚至跨出國籍(當然這只能是少數人)。 社會上曾流傳說:“南方人和北方人 結合所生的孩子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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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不無道理, 優生理論認為:血緣關係越遠的婚配, 他們之間相同的致病基因越少, 其後人患遺傳病的可能性也很少。 因此, 他們所 生的後代多數比較聰明且身體健康。

在農村地區, “姑表親”、“姨表親”之風尚存在, 說什麼“親加親, 代代親”。 其實, 這種親是害自己及未來的孩子。

優生宜取長補短

一個人的相貌、智慧與能力是與遺傳有關的, 因此選擇配偶最好綜合考慮, 取長補短。 比如:一位元女性的文學水準較高、語言表達能力強, 或擅長音樂、舞蹈, 那麼她就應該選擇一位數學能力強, 具有抽象的邏輯思維和分析思維能力的伴侶, 這樣的互補比較好些。

連結:為了讓自己能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在優生優育方面應注意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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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應結婚的人 嚴重的遺傳病患者和先天性畸形的人, 例如精神分裂症、各種類型的先天性癡呆、進行性肌營養不良、肌強直等病;患有無法矯正的生☆禁☆殖☆禁☆器官畸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者禁止結婚。

2、不宜結婚的人 男女雙方的近親中都有人患同一遺傳性疾病的人, 不宜結婚。 這主要是指隱性遺傳病和某些多基因遺傳病, 例如先天性聾啞、全身性白化病、克汀病、精神分裂症。 如果雙方非結婚不可, 最好不要生育, 以免生下患遺傳病的後代。 這樣的男女青年如果分別與正常且近親中也無相同遺傳病患者的人結婚, 則後代的患病的危險就會 大大降低。

3、應延期結婚的人 有生☆禁☆殖☆禁☆器官畸形並確定經矯形手術後可進行正常性☆禁☆生☆禁☆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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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男性的尿道下裂、包莖等, 女性無陰☆禁☆道、處☆禁☆女☆禁☆膜閉鎖等, 均應先行手術治療再擇期結婚。 凡患有傳染病 而仍處於規定隔離期內的病人或正處於活動期的慢性病病人, 如肺結核病人、嚴重心臟病等應暫緩結婚。 梅毒、淋病等性病和麻風病等患者應徹底治癒後才能結婚。

4、不宜生育的人 按照優生學原則, 凡是夫婦雙方患有相同的遺傳性疾病均不宜生育。 夫婦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因其所生子女患遺傳病的風險太大, 也不應生育後代;嚴重的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 如長骨發育不全、視網膜母細胞瘤等;

多基因遺傳病並屬高發家系(指除患者本人外其父母兄弟姐妹中有一人或更多人患同樣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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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重症先天性心臟病、躁狂抑鬱性精神病, 即使病情穩定亦不宜生育;不屬上述範圍的罕見遺傳病, 凡能致死或造成生活不能自理, 且子女直接發病又不能治療者, 如馬凡氏綜合征等。

5、限制性別生育的人 嚴重的X連鎖隱性遺傳病, 如血友病等, 根據男方或女方患者及其家族中發病情況, 經過產前診斷做性別預測, 以決定是否施行選擇性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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