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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孕早期開始,關注血壓

不久前, 一位懷孕36周的35歲經產婦突然在家中感到身體不適, 雖然幾天前起就不時出現頭痛、頭昏等情況, 只是這次的情況比以往更嚴重一些。 產科門診醫生發現, 該產婦此時其血壓測量顯示高達180/128mmHg, 並伴有抽搐。 “屬於典型的妊娠高血壓, 如不立即剖腹生產, 母嬰性命隨時可能雙雙不保。 ”在我們的果斷建議下, 該產婦當天接受剖宮產手術, 成功誕下一女後, 血壓回歸正常。

妊高症多發于妊娠20周以後

妊娠期高血壓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 一般發生于妊娠20周以後, 臨床表現為高血壓、蛋白尿、浮腫, 嚴重時會出現抽搐、昏迷甚至母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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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壓與羊水栓塞、產後大出血、產婦心臟病等並列為孕產婦及圍生兒死亡四大因素, 目前仍為孕產婦及圍生兒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國內專家曾對370萬人群開展調查, 結果顯示,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平均發病率約為9.2%, 患者按發病程度不同分為妊娠期高血壓、輕度子癇前期、重度子癇前期、子癇4個等級。 一般來說, 有子癇前期表現的, 一般不出以下七種情況:1、孕年齡≤20歲或>35歲;2、家族中有高血壓病史、妊高症或子癇病史;3、有原發高血壓、腎炎、糖尿病等病史;4、營養不良貧血、低蛋白血症;5、體型矮胖體重指數>0.24者;6、精神過分緊張或工作強度壓力大者;7、羊水過多、雙胎、巨大兒葡萄胎者。

妊娠高血壓嚴重時可危及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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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的血壓在不同生理情況下有一定的波動幅度, 當焦慮、緊張、應激狀態或體力活動時, 血壓均可升高, 而收縮壓則隨年齡的增長有所上升。 在妊娠20周前反復測量血壓在140/90mmHg以上, 或在妊娠前即確診患有高血壓者, 就可以稱之為妊娠合併原發性高血壓。

產婦是否有妊娠高血壓, 醫生們還常常需要通過結合尿液檢查、血液檢查(包括血常規、血液黏稠度、紅細胞壓積等)、肝腎功能及凝血功能檢查、眼底檢查、心電圖檢查、B超檢查等來確診。 比如, 眼底檢查發現有小動脈痙攣, 動靜脈比例失常, 視網膜水腫、滲出、出血等改變甚至視網膜剝離等, 都可能是妊娠高血壓的表現。 妊娠期高血壓是孕產婦死亡第二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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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該疾病還會因導致產婦血壓升高而出現重度子癇, 從而使胎盤供血不足、胎兒宮內缺氧、早產、低出生體重、胎盤早剝、胎死宮內、新生兒死亡等現象發生, 因媽媽患者有妊娠期高血壓疾病造成的圍生兒死亡高達150%。 至300%。

在孕早期應錄下基礎血壓

預防勝於治療, 產婦一定要定期產檢, 勿吃太鹹或含鈉高之食物(如醃製品、罐頭加工食品等)。 懷孕後應定期產檢, 以及時發現異常和避免不可控制情況的發生。

在居家自我照顧方面, 提醒孕婦們注意以下幾點:

1、臥床休息時採用左側臥姿, 可減輕子宮壓迫下腔靜脈, 因而使靜脈回流增加, 進而增加全身血循環、胎盤和腎之血流灌注而使血壓下降;

2、維持高蛋白的飲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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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80至90克的蛋白質攝取, 可補充尿中流失的蛋白質, 減少水腫危險;

3、正常情況孕婦懷孕末期會有足部水腫, 但妊娠高血壓之水腫通常會出現在第二妊娠期即孕4-6個月時, 並且會進展到眼瞼;

4、可自行監測血壓, 每天早晚各量一次並做好記錄;

5、每週或每兩周做一次產檢, 一旦有異常應提早就診。 在出現緊急情況入院救治時, 醫生會根據產婦病情進行規範解痙、鎮靜、降壓等治療, 同時每天對產婦病情作出評估, 在保證母兒安全的情況下, 儘量等待胎兒在母親宮內生長。 如母子出現危險則應及時剖宮產幫助娩出胎兒及胎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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