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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玩具看到孩子的性格

孩子對玩具愛不釋手, 似乎有多少也不能滿足他們。 偏愛哪類玩具、怎樣玩耍, 都能反映出孩子的心理狀態, 與孩子的性格發展有一定的關係。

兒童的天性是玩。 通過玩, 孩子們感觸現實、認識世界, 增長才智;而玩的時候是不能缺少玩具的。 不同年齡的兒童心理發展水準不一, 選擇玩具及玩法自然不同。

比如:嬰兒眼睛喜愛追逐色彩鮮亮的物品, 手中搖動能發出響聲的玩具。 1歲的孩子不僅看, 還要動手去拿, 那是想親自感覺一下物品, 體會物品的質地、溫度。 2——3歲時開始對能活動的玩具感興趣, 似懂非懂之間什麼都要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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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後的孩子更是喜歡自己動手擺弄玩具, 擺弄甚至拆毀東西是因為他太好奇了。 “這是怎麼回事兒?我一定要弄明白。 ”於是, 便出現了在大人看來的“破壞”行為。

·喜歡懷抱絨毛類玩具的孩子, 有可能是一些感情豐富、細膩、依戀、溫情的人。 絨毛玩具常常是各種可愛的小動物, 即可當做玩具, 也可以視為夥伴;可以哄著它玩, 也可以用它來發洩情緒, 能滿足孩子不同時刻的感情需要。 另外, 絨毛玩具特有的柔軟質地, 對性格孤獨、膽怯, 渴望關懷的孩子有安慰、穩定情緒的作用。

·喜歡拼裝玩具的孩子, 通常好奇心強, 容易被吸引, 注意力保持較久, 做事比較有耐性。 拼裝玩具需要孩子腦、手、眼配合,鍛煉其動手能力和協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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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拼裝玩具的色彩漂亮、反復拆裝且較安全, 是幼兒的必選玩具。 3歲以內的兒童隨搭配, 到4——5歲時就可以要求他們根據圖型安裝成一個“命名”的物品, 也可以鼓勵他們發明創造“自編”圖形。

·有的孩子喜歡運動性玩具, 比如說:球、車、槍、劍、棍、棒等物。 這些孩子從小好動, 經常做出踢、跑、跳等動作, 被家長認為“不安穩”。 他們通常精力充沛、膽量較大, 對內心的情緒不加掩飾, 動作就是他們的“言語”, 是一種表達方式。 這樣的孩子喜歡簡單的玩具, 他的快樂源於活動本身, 玩具在其中只是一個“飾物”。

·還有的孩子喜歡電動玩具, 一按電鈕開關, 玩具就可以讓他們開心一刻, 但這類玩具的缺憾是只能看到“表面熱鬧”, 無法探知其內部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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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的家長因為電動玩具價錢最貴易損壞, 就只讓孩子看著家長操作, 而不讓他親手觸摸。 這樣做的結果是只搏得孩子一樂, 他對玩具的興趣不會維持太久, 更不要說培養探索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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