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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不全患者不宜懷孕

Sicily詢問:我今年33歲, 因為去年在協和醫院診斷為心功不全, 所以一直不敢懷孕, 一是怕懷孕期間流產, 二是怕遺傳給孩子。 可我特別想要個孩子, 請問我到底可不可以懷孕?

我的解答:心臟功能級別是決定准媽媽是否能夠順利分娩的重要因素。

心功不全患者不宜懷孕

心功能分為四級。

I級:能勝任一般體力勞動, 如行走及日常體力活動。

Ⅱ級:對一般體力活動略受限制, 休息時舒適如常, 但在日常體力活動或操作時即感到疲勞、心慌和氣急。

Ⅲ級:對一般體力活動明顯受限制, 休息時雖無不適, 但稍加活動即感疲勞、心慌、胸悶或有輕度心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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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級:做任何輕微活動時即感不適, 休息時仍有心慌、氣急, 有明顯的心衰現象。

當心臟病患者的心功能處在Ⅲ級或Ⅲ級以上時, 不宜懷孕。

同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也不宜懷孕:

風濕性心臟病伴有房顫或心率快難於控制者;

心臟有明顯擴大或曾有腦栓塞而恢復不全者;

有心衰病史或伴有慢性腎炎、肺結核者;

嚴重的二尖瓣狹窄伴有肺動脈高壓的風濕性心臟病、心臟畸形較嚴重或有明顯紫紺的先天性心臟病而未進行手術者。

小編總結:女性想順利分娩缺少不了一個好的心臟功能哦, 心功能分為四級, 每一級都有不同的感覺, 心臟有明顯擴大或曾有腦栓塞而恢復不全者是不適宜懷孕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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