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心靈及人的身心健康是互相作用和互相影響的。
要維持健康、愉快的生活,
就必須從物質上保證人的需要,
並從精神上得到滿足,
即追求情感、理想、富有價值的精神生活。
那麼,
心理健康的標誌有哪些呢?
一、 情緒穩定,
積極向上
人的心理是通過各種活動形成和發展的, 也通過日常活動表現出來。 健康的心理表現為情緒穩定, 積極向上, 沒有不必要的緊張感, 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
二、 心境輕鬆愉快
儘管人的心境難免有變化,
但是,
心理健康的人心境的基調是輕鬆愉快的。
這種人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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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適應能力強
心理健康者能加強對自身和客觀環境的改造, 能適應生存的需要。 適應, 是個體為滿足生存的需要而和周圍環境發生的調節作用。 心理健康的人能夠保持自身和客觀環境保持和諧統一, 對生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能以良好的心態, 面對現實, 沉著冷靜, 積極穩妥地加以處理。
四、 人際關係和諧
一個心理健康的人, 他的人際關係總的來說應該是和諧的。 當他與別人相處時, 總是採取信任、尊敬、讚賞和友善的態度, 而不是猜疑、嫉妒、害怕和敵意。 如果一個人的人際關係總是處於緊張或者冷淡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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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安全感較強
心理健康者在自己所處的環境中有充分的安全感, 而不是疑神疑鬼, 過分敏感, 稍有不順心的事就感到大禍臨頭。
六、 正確地評價自己
心理健康的人能夠正確地認識和評價自己的優缺點, 能意識到自己對國家和社會的責任, 能建設性地處理問題, 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 有正義感。
七、 行為表現與年齡、性別相稱
人的心理和行為因年齡的長幼和性別不同而相異,
這才是健康的心理。
否則就可能存在心理問題,
甚至心理變態。
八、 積極參加勞動鍛煉
勞動可以使人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價值,
使生活更有意義,
並使自己感到幸福。
當然心理健康的標準不僅只有這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