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醫療科技越來越發達, 心臟病也是可以治療的, 沒有傳說中的那麼可怕了。 而且心臟病人也可以懷孕, 不信?那我們就一起來看下專家是怎麼說的。
心臟病人能否懷孕, 取決於心臟功能和疾病性質。 心臟病變輕, 能勝任正常體力勞動, 年齡不滿35歲者, 可以懷孕。 若心臟病變重, 輕微勞動後便氣急、心悸, 則不宜懷孕。 孕婦若患先天性心臟病伴有紫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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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妊娠的心臟病婦女如果懷孕了, 應在懷孕3個月內作人流。 超過3個月作引產, 就有一定危險性, 應在心內科和產科醫師密切配合下引產。 若出現心力衰竭, 必須控制心衰後才能引產。 心臟病婦女若能事先征得心內科和產科醫師同意後再懷孕, 安全係數就大得多。
懷孕後要定期產前檢查。 在懷孕的頭5月內每2周查一次, 5個月後每週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