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停用避孕藥後不宜立即受孕。
3.早產、流產及葡萄胎後不能立即妊娠。 早產和流產後至少應間隔半年再妊娠。
葡萄胎清宮後2年追蹤無併發絨癌可考慮妊娠。
4.飲酒後不宜受孕。
5.在受到嚴重的精神創傷、過度悲傷、抑鬱等不良情緒下不宜妊娠。
6.患病期間及大病初愈期仍在服藥期間不宜妊娠。
7.環境污染因素排除前不宜妊娠。
8.生殖道感染或性病未治療前不宜妊娠。
9.嚴重的泌尿系感染未愈或治癒後初期。
10.酗酒、中毒後, 吸毒期間或戒毒後期。
11.患有全身急、慢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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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過度精神緊張、高度的工作壓力情況下暫緩懷孕。
13.患有性病或性傳播疾病未愈或治癒後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