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音樂活動是一種有聲音、有情趣的藝術活動。
它有別于其他教育活動,
需要幼兒掌握一定的技藝和技能。
那么,
幼兒音樂活動能否運用嘗試手段呢?我們用一年多的時間在藝術班開展實驗發現并證明:幼兒在音樂嘗試活動中學得更積極,
成效更顯著,
嘗試精神同樣能閃耀于音樂活動中。
一、激發興趣,
大膽嘗試
興趣是嘗試的先導。
幼兒對音樂活動有興趣,
因為音樂活動能滿足幼兒充分運用感官的需要和特點。
但這種興趣是無目標的,
不持久的。
只有采用多種方法激發幼兒情趣,
才能使他們敢于嘗試、樂于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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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心選材,
以曲動人。
精心選擇一些具有鮮明特點,
易被幼兒接受的樂曲,
在不同場合出現不同音樂,
能有效激發幼兒興趣。
如運動時選擇熱烈的迪斯科;游戲時則選用活潑的鋼琴曲怕人的旋律,
明快的節奏促使幼兒躍躍欲試,
參與活動的興致頓然提高。
2.用心啟迪,
以情感人。
教師的情感投入,
語言感染是提高幼兒興趣的關鍵。
在欣賞樂曲《小鳥的話》時,
幼兒被優美的旋律所吸引,
自始至終笑嘻嘻的,
因此
教師在讓幼兒對此樂曲進行第二遍欣賞時,
根據音樂的情節,
臉上的表情時而喜悅,
時而憂傷,
時而嚴肅在老師的感染下,
幼兒開始細聽,
開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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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潛心構思,
以趣引人。
幼兒的嘗試活動總是和動手動腦密切相聯,
因此潛心構思操作活動,
精心準備輔助用具是激勵幼兒大膽嘗試的必要途徑。
學唱歌曲《小烏鴉愛媽媽》,
當教師扮演烏鴉媽媽老態龍鐘地出現在孩子中間時,
孩子們哈哈大笑,
樂不可支。
但隨著音樂情節的深入,
幼兒進入了情境,
進入了角色。
這首歌基本上是幼兒自學而成,
且理解得特別深,
是嘗試成功的一個例子。
在這個活動中,
由于服裝、頭飾、場景構思巧妙,
因此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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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恰當引導,
有效嘗試
幼兒是音樂嘗試活動的主體,
離開了幼兒活動,
嘗試便失去了意義。
但教師作為音樂藝術教育的中介者,
其主導作用同樣不可忽視,
恰當的指導是嘗試活動成功的保證。
音樂嘗試活動的位置是:幼兒在前,
教師在后。
音樂嘗試活動的關系是:幼兒為主,
教師為輔。
1.先試后導。
幼兒歌曲大多淺顯易唱,
韻律動作大多簡單易學,
因此我們摒棄了逐句教學的傳統教學,
而在培養孩子有一對會聽的耳朵、有一雙會看的眼睛、有一個會思考的大腦上下功夫,
讓孩子們在自由、寬松的環境下嘗試唱唱、跳跳、自編、自創,
而教師則在恰當的時機給予音樂基本知識的傳授和點撥。
在韻律活動擠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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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練后講。
光試不導,
嘗試活動常常會偏離教育目標;只練不講,
幼兒的藝術水平往往停留在原有水準。
因此,
教師有目 熱點關鍵字:幼兒;音樂;興趣